高級關員涉收53萬買平治
【明報專訊】海關高級關員被指收受土地發展商53.4萬元利益,購買二手平治房車,他昨否認一項接受利益罪,被裁定表證成立。被告的兄長作供稱,該筆款項為出售祖地收益,辯方更呈上賣地意向書證明交易。惟控方指被告的兄長為了「幫兄弟」,作供不盡不實。
本案被告林銳強(46歲)另牽涉一宗案件,被指與內地女子假結婚,安排她來港,該案件明年開審。
兄長稱支票為賣祖地收益
根據控方案情,被告前年8月收受土地發展商德力發展有限公司董事張文均的53.4萬元支票,但沒向上司申報。辯方傳召被告兄長林蕊佳作供,他稱前年5月起經被告認識張文均,得悉張有意買入屬於他們一家的祖地,傾談後同意以800萬元出售,並先收取60萬元訂金。林蕊佳說,家人早得悉其弟林銳強有意換車,同意他以賣地的訂金買車,故要求張以支票形式繳付部分訂金,讓其弟直接把支票交到車行。
控方質疑林蕊佳得悉其弟被廉署起訴後,沒主動提交資料以證其清白,反而留待案件開審後才上庭作供,又指他與張文均都沒簽署過賣地意向書,也沒有見到張交出支票,認為林蕊佳為了「幫兄弟」作不盡不實的供辭。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FLCC377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