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落馬官員不再通姦
由於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將於月底召開,最近內地加快了對落馬官員的結案進度,開審的開審(公安部前副部長李東生、海南前副省長冀文林),該判監的判監(國資委前主任蔣潔敏、四川省委前副書記李春城、四川文聯前主席郭永祥、中石油原副總經理王永春),昨天,又一口氣開除了落馬的4名中委和候補中委的黨籍和公職,而且這4人的罪狀與以前的落馬官員有很大不同。
昨4人開除黨籍 無一犯通姦
昨天被「雙開」的4人分別是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國家安監總局原局長楊棟樑、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陽和廣西南寧市委書記余遠輝。前兩人是正部級官員,十八大中委,後兩人是副部級,候補中委。周本順曾任中央政法委秘書長,被視為周永康餘黨,潘、余兩人都是「60後」幹部,尤其是惠陽籍的潘,一度被認為是粵籍高官中有望晉身中央的唯一「新星」。
中紀委昨天公布對4人的審查結果,罪狀都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但都沒有以往少不了的「與他人通姦」,是這4人特別守身如玉,還是中紀委覺得屢提通姦有礙觀瞻,尚不得而知。
周本順亂說話 余遠輝講錯話
4人罪狀中,周本順「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亂說話),「不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亂說話),「違反中央精簡會議文件、改進宣傳報道的有關規定」(濫發文件,宣傳個人),楊棟樑的「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干擾、妨礙組織審查」(串謀口供),「干預紀檢機關的紀律審查工作和司法機關的案件查辦工作」(幫人說情),潘逸陽的「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又是夾口供),「為謀求個人職務調整,送給他人財物」(買官),余遠輝的「公開發表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違背的言論」(講錯話),「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等罪名,都有政治指控的味道。反而周被指「私存涉密資料,泄露黨和國家秘密」,已屬違法,卻未被列入犯罪行為。
在習近平高調宣布反腐敗不涉權鬥之後,中紀委似乎再不迴避對落馬官員的政治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