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退休的警司朱經緯於去年佔領行動執勤時,被拍到揮動警棍打市民,事後朱的家居及手提電話號碼在「高登討論區」被公開。有網民於4日內先後致電朱13次,事後否認兩項不斷打電話罪,昨開審前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以簽保守行為處理,不會留案底,朱亦毋須出庭作供。律政司昨表示曾考慮案情及朱經緯的意見等,並透露朱不反對守行為的決定。 朱不反對守行為決定 朱經緯原定昨早到荃灣裁判法院,以控方證人身分指證報稱私人助理的網民徐禮諾(30歲)。有人事前於社交網站facebook號召「朱sir粉絲」,到法庭向他「索取簽名」,逾130名網民表示將響應出席。惟案件開審前,律政司同意讓徐簽保守行為,故朱昨沒現身法庭,亦未見有大批群眾聚集。 同案兩被告判感化 除一直否認控罪的徐禮諾外,同案另外兩名被告,即找換店少東鄺啟康(28歲)及中大物理系女生潘尚賢(21歲),早前承認不斷打電話罪,並承認於4天內分別致電朱37及30次。他們曾要求簽保守行為,但未能如願,最終同被判感化1年。 律政司昨表示,徐打出的滋擾電話比另外兩名被告少,案情嚴重程度較低,並強調朱經緯不反對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本案,此舉亦獲裁判官認同。 暫委裁判官詹俊祺昨下令徐禮諾自簽1500元守行為1年半,其間不可干犯與侵犯私隱及對他人造成煩擾的罪行,同時下令他支付800元訟費。控方庭上申請充公徐的手機、智能卡和電池,最終在辯方不表反對下獲法庭批准。 案情指出,朱經緯於去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期間,家居固網電話及手機均收到大量匿名來電,他因感滋擾報警。警方其後從電訊服務供應商取得通話紀錄,拘捕包括徐禮諾在內3人。通話紀錄顯示,徐於去年11月28日晚上約9時半至11月29日上午約10時半期間,致電朱的手機9次。徐亦於11月29日上午近9時至12月1日約下午3時半期間,致電朱的家居固網電話4次。 徐在警誡下表示,案發前在「高登討論區」看見關於警察襲擊他人的貼文,其中包含朱的家居電話和手機號碼,並呼籲網民不斷致電朱作為懲罰。他因出於貪玩,在家中及上班途中多次致電朱。 【案件編號:TWCC14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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