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兇淋鏹案事主 稱被質問是否「趕開房」 小三反擊大婆﹕趕住拜你山
【明報專訊】「小三」疑遭正室買兇淋腐液,涉參與策劃的其中3名男子昨在高院續受審。「小三」供稱,正室於案發前一年在公司停車場質問丈夫及她,又試圖摑她,她用手擋茖羸薾鴾銵C正室出言反擊:「咁急趕住去邊?係唔係去開房?」「小三」回應:「我]趕住去拜你山!」
「小三」譚珮瑩昨出庭作供,憶述兩年前被淋硫酸經過時仍不時激動落淚。譚於2007年與已婚上司李志君成為情侶。2011年聖誕,譚致電李住所的電話號碼,由李妻何聘兒接聽。譚形容當時感驚訝,因李曾說何已搬,兩人也準備分居。譚在何的質問下承認與李是情侶,何同時坦承得悉兩人關係,並表示:「如果你]鬗@齊係愛,我會成全你]。」惟何於2012年曾到公司停車場質問李及譚,3人衝突及口角。何其後亦曾發短訊給譚,稱譚令她家破人亡。
稱大婆曾說﹕ 如果你]係愛,我會成全
前年3月8日、譚在公司工作期間,一名戴口罩男子手持紙杯上門找她,男子「慌失失、手震震」令她起疑。她轉身逃走時感到被液體濺中臉、背等地方,她慌亂中跌倒,並向同事求援。她感到被濺中的地方好「」,遂到廁所脫下衣服不停用清水}洗,她見到絲襪已溶掉並黏在皮膚內。譚表示身上至今仍留有疤痕,也因事件造成心理創傷。
另外,早前已認罪、事件中負責聯絡的練俊傑昨供稱,次被告楊明明(37 歲)於前年2月聯絡他,表示想找人淋腐液,並指「畀錢鶩茷Y正室,要淋小三」。他遂聯絡另一張姓男子負責,張又再找另一人行兇,張向他開價4萬元,他遂向楊開價6萬元。楊其後把事主的照片及地址等交給他,他再轉交張。
首被告霍家寶(37 歲)、次被告楊明明及第3被告吳殷樂(22歲)同否認一項串謀意圖使人燒傷而淋潑腐蝕液體罪。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120、4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