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從本周一開始的多市中區「高峰期道路執法行動」正逐漸顯現成效,被拖走的車輛開始減少。多市警方表示,面對小車起碼200元以上,大車甚至高達千元的拖車費用,車主們在違例泊車時都會慎重地考慮一下。
立竿見影 違例泊車減少
多倫多警方泊車執法處主管莫尼斯(Brian Moniz)表示,周二是執法行動的第二天。在上午和下午的交通高峰期內,警方共拖走違例泊車的車輛73輛,發出泊車告票346張,交通違規告票24張。
而在行動的第一天,被拖走的車輛就有100輛,泊車告票發出627張,交通違規告票10張。
「我們在多市中區地帶調集了40多位警員和泊車執法員,在交通高峰期沿布魯亞街(Bloor St.)、亞德里街(Adelaide St.)以及登打士街等多條街道上巡邏,一看到有違例泊車的情況就立即上前開罰單,並且視情況而定將車拖走,毫不容情。」
多市市府與JP Towing 和A Towing等5拖車公司有合作協議,違例泊車的車輛被警察下令拖走之後,車主要拿回車輛,除了要交付150元的泊車告票罰款,還要支付至少200元以上的拖車費用。而這些費用也因拖車公司的不同會有一些差異。
負責多市中心地帶的A Towing拖車公司,收費標準是拖車費158元,此外被拖車輛每天還要再收50元的停放費。而另一家拖車公司JP Towing的收費標準是拖車費160元,而每日的停放費則是70元。而且這些費用還要再加稅。
從今年1月多倫多警方開始這項高峰期執法行動以來,共拖走違章車輛12681輛,發出告票63122張。以此伸算今年以來,以每部車拖車費為200元計,「高峰期道路執法行動」已為拖車公司帶來逾250萬額外收入,每間平均收入在50萬元以上。
莫尼斯表示,被拖走的車輛99%是小型車輛,只有1%左右是車重超過1.5萬磅的大型車輛,例如各種快遞和送貨的運貨車。而拖動這些大型車需要更大的拖車,停放場地也要更大,因此拖車費和停放費更高,大約在800元至1000元左右。
他還表示,警方主要是打擊高峰期的違例泊車現象,至於各條街道的高峰期時間略有不同。通常是早上7時至10時,下午3時至7時。一些有電力街車的街道,高峰期時間還會更長一些,因此市民盡量要避免在這個時間內違例泊車,因為一旦被警方發現,會立即吃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