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西貢區議員方國珊連同兩名議員助理,去年5月到立法會旁聽工務小組會議,反對擴建將軍澳堆填區。她們在兩次會議先後展示標語及喧嘩,令會議中斷。3人昨被裁定違反立法會發出行政指令及阻礙立法會人員執勤等3罪,各被罰款2000元。 方國珊(48歲)及議員助理張美雄(26歲)同被裁定去年5月7日及13日違反按《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特權條例)發出的行政指令,另一助理方裕政(30歲)則被裁定5月7日妨礙立法會人員執勤。 稱為民發聲 憂裁決打壓言論自由 方國珊離庭時稱為民生公義發聲,非為政治。大部分將軍澳居民多年來反對擴建堆填區,聲音卻未傳達至一眾高官。她尊重裁決,但認為法庭未考慮辯方理據,擔心本案成打壓言論自由的例子,將考慮上訴。 裁判官朱仲強裁決稱,《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保障市民集會、言論自由等,亦須尊重他人權利及保障公共秩序。立法會為最高立法機關,乃莊嚴場所,有明文規定遵守秩序,如不得展示標語。特權條例讓主席可以發出指令,規限非議員進入會議廳及進入會議廳後的行為,以維持保安及行政順暢,條例沒有訂明有何情G放寬限制,容許展示標語。 旁聽斥「假諮詢」 會議暫停 朱官裁決續指出,控方證明方及張美雄在兩次會議不守秩序,無視立法會人員阻止而喧嘩,令會議暫停。立法會人員阻止二人展示印有納粹標誌的標語,方裕政則捉住人員的手。人員擺脫方裕政,事後右手紅腫。 事發於去年5月7日工務小組審議擴建將軍澳堆填區,方國珊與張美雄連同20多名將軍澳居民旁聽,其間展示標語遭阻止,與保安衝突。同月13日的會議,方國珊等人旁聽時高聲指斥政府「假諮詢」,令會議暫停。 【案件編號:ESCC379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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