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今年7月兩名女生分別捐出半個肝臟給嚴重肝衰竭的父親,有關技術為本港醫學界一大進步;8月底,瑪麗醫院為病人做肝臟移植手術時才發現捐贈者患腎癌,手術遭叫停,等待兩星期終再獲捐肝;近日19歲女學生亦因肺血壓過高而急求換肺。
器官捐贈可助人延續生命,但一直供不應求,什麼原因影響他們和其家人捐出器官的決定?有什麼方法可增加器官捐贈?
◆香港器官捐贈情G
˙過去5年器官/組織捐贈及等候移植數字(表)
◆誰人可捐器官?
按衛生署,基本上捐贈者的年齡無限制,由初生至75歲均普遍適合捐贈器官,但須符合以下條件﹕
•腦死者(即腦幹死亡,無法控制呼吸、血壓及體溫等功能,器官功能靠呼吸機及藥物短暫維持)可同時捐贈器官及組織
•心臟停頓死者多數只可捐贈組織,如功能良好之眼角膜、皮膚及骨骼
•沒有感染嚴重傳染病
•沒有感染愛滋病
•除原發性腦腫瘤,一般癌症患者不適合捐贈器官、骨骼和皮膚。淋巴癌、血癌、骨髓癌和涉及眼睛惡性腫瘤以外的癌症患者,死後則可捐贈眼角膜
•捐贈手術前,必須由死者家屬簽同意書,確認哪些器官或組織會被取去移植
◆器官捐贈及器官移植
人類器官有時會因為生活習慣或環境等因素而喪失功能,嚴重者可能會器官衰竭,甚至導致死亡。器官捐贈(organ donation)指人把器官捐贈給這些有需要的人,以替換已衰竭的器官,亦包括捐贈給學術或醫學機構作研究用途。器官捐贈可分活體和遺體器官捐贈兩種。
器官移植(organ transplantation)則是指器官或組織,經手術由一人移植到另一人身上。
◆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
衛生署2008年11月設立「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讓有意在身故後捐出器官的市民登記,並方便授權人士如醫管局的器官移植聯絡主任,盡快安排器官移植。截至2015年8月有超過17.4萬人登記。
調查﹕逾六成港人願死後捐器官
衛生署2013年聯同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做「行為風險因素調查」,63.4%受訪者表示願意死後捐器官,17.5%表示不願意。結果又發現年紀愈小、教育程度愈高及每月家庭收入愈高的受訪者,更願意死後捐器官。
至於「除非生前明確表示反對,否則可假設每個人均願意死後捐贈器官」的建議中,51.9%受訪者表示非常同意或同意。
雖然市民普遍支持死後捐贈器官,但調查也顯示51%人不願意捐器官予醫療教育和研究用途,只有34.6%受訪者表示願意。
◆影響捐贈的因素
香港器官捐贈比率偏低,根據國際器官捐贈與移植登記組織(IRODaT)2014年的報告,2013年香港每100萬人只有6.1人死後捐器官,在62個國家或地區中排第44名,雖然比日本、馬來西亞等亞洲國家高,卻低於韓國的8.4。器官捐贈比率最高的首3個國家是西班牙、克羅地亞和馬爾他,有「移植之都」之稱的西班牙,每100萬人有35.1人在死後捐器官。有何因素影響港人捐贈器官的意欲?
1.傳統文化觀念
中國人視「死無全屍」為忌諱,傳統亦要以土葬方式處理遺體,「入土為安」,希望死者在泥土中保留全屍。然而,由於器官捐贈需在死者身上取出器官,令身體不完整。
此外,中國人受儒家思想影響,《孝經》曰﹕「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珔芊A孝之始也。」意思是我們身體的每一部分,皆由父母所賜,不可隨便傷害自己身體,是孝順的表現。但器官捐贈要在身體切割出器官或組織,如子女願意在死後捐出器官,父母或會視為不孝。另一方面,活體捐贈要求捐贈者在健康的情G下「捱刀」,更是不孝之舉。
2.器官移植手術風險
遺體器官捐贈數目不足以應付需求,而且不一定適合移植,病人等待器官移植時間漫長,因此活體移植亦是考慮之一。活體器官捐贈者原本健康,但要開刀「變成病人」,很多人不願意接受此風險,而且除近親捐贈外,器官捐贈者與受助者一般互不相識,很多人會因而拒絕捐贈。
儘管器官捐贈手術前,醫生已為捐贈者及接受捐贈者詳細檢查,確保器官適合移植,但仍有小部分人會出現排斥現象,需在手術後服用抗排斥藥以減低風險。此外,活體捐贈可能會令捐贈者出現感染,例如活肝捐贈可引起膽管併發、肝衰竭等,死亡率0.5%。
3.名人效應及宣傳
2010年10月,海關關員袁偉祥執勤時因碰撞導致肝臟爆裂,獲得素未謀面的同袍許細文捐肝。不少市民受感動而加入器官捐贈行列,有報道指單在許捐肝當月,便有3400多人登記器官捐贈,高於過往每月千多人。但「許細文效應」一年後便消失,反映單靠傳媒宣傳成效不足。
4.醫療事故損信心
2011年8月,台灣新竹市有居民墮樓身亡,家人願意捐出器官,器官隨即被送往台大醫院和成大醫院,並在隨後兩天陸續完成器官移植手術。及後,台大醫院卻從資料中得知捐贈者的HIV檢驗結果為陽性,揭發捐贈者感染愛滋病。事後調查得知,院方和檢驗部門在溝通時出錯,誤將結果寫作陰性。
在本港,2015年8月瑪麗醫院發現一名器官捐贈者患有腎癌,結果需煞停數個移植手術,其中一名肝臟病人感染細菌令病情惡化。這些醫療事故皆會影響市民對器官捐贈的信心。
˙內地民眾不信任制度
民眾對捐贈制度不了解,亦會影響一地器官捐贈的成功率,例如有媒體報道內地器官捐贈情G,江西省有農民捐出腎衰竭去世兒子的眼角膜,卻被鄰居指罵他「拿兒子身體去賣錢」,承受不少輿論壓力,更出現了「免費捐器官,換個器官卻要花幾十萬」的說法。部分捐贈者更擔心自己同意捐贈器官後,萬一遇上事故醫院便不會積極救治。
中國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2012年在武漢和廣州做民意調查,逾四成受訪者表示不確定是否會捐贈器官。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潔夫說原因是他們不知道捐贈是否公平公正,證明不少人不了解器官捐贈政策而對捐器官有負面感覺,亦反映了內地器官捐贈制度不夠透明和公開。
5.沒向家人表達意願
根據衛生署2011年調查,願意捐贈器官的受訪者中,曾向家人表達捐器官意願的只有49.5%。調查亦指出,導致香港器官捐贈率低的主因是家屬不知悉身故親人捐贈器官的意願(捐贈手術須獲死者家屬簽署同意書)。
非牟利組織「身前行動」引述醫管局鄭信恩醫生指出,曾有一名青年過身後,父母對器官捐贈猶豫不決,最終放棄捐贈。後來父母發現兒子已簽署器官捐贈卡,但已錯失捐贈機會。
˙西班牙經驗
瑪麗醫院器官移植聯絡主任古慧敏稱,西班牙大小醫院都有器官移植聯絡團隊,部分更有「一條龍」服務。病人送上救護車後,若評估他是心臟停頓、腦幹死亡等「潛在器官捐贈者」,救護員便會提醒接收病人的醫院;普遍器官聯絡主任都由醫生擔任,以便詳細向家屬講解病人情G及進行游說工作。
至於香港,目前只有7名器官移植聯絡主任,均由護士擔任,每醫院聯網各1名,每遇到有合適捐贈器官的去世病人,便靠這7人安慰家屬及游說。古慧敏期望本地醫院建立「無形團隊」,加強訓練深切治療部、腦神經科病房醫護,讓他們盡早為家屬進行哀傷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