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繼大律師公會後,香港律師會亦發表聲明,回應中聯辦主任張曉明的「特首超然論」。聲明沒有提到「超然」二字,但稱社會應該強烈支持「司法獨立對法治的重要」及「香港司法機構的專業及其制度健全」兩個基本原則。律師會聲明又引用數段本港法院判辭,說明「香港的法院一直以來都強調司法獨立的重要」,而有關判辭皆提到《基本法》確立三權分立的原則。 律師會引用的法院判辭,包括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於2003年頒下的判辭,「《基本法》確立了行政、立法和司法必須三權分立的原則」;亦有時任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的判辭,「基本法體現了三權分立的原則,即賦予香港一套以法治為基礎的制度,並據此承認『法律的制定、執行和裁決三者必須作出區分』此一重要原則」。 未提港是否三權分立體制 不過,律師會聲明沒有列明香港是否三權分立體制,以無可否認「存在三權互相制衡的情G」解說,又強調「香港社會一直尊重法治和獨立、專業的司法機構。國際社會都對這些原則推崇備至,而這些原則亦被視為香港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基石……這些原則都不容及不應妥協、被削弱或牽連到政治爭議中」。 律師會聲明沒有提及特首「超然」的字眼,但引述李國能的言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是法治得以實踐的重要原則。 謝偉俊:張曉明指美式三權分立 律師兼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出席《城市論壇》亦稱,香港事實上是有三權分立,指三權制衡,互相並立的情G,「回歸前有,回歸後都有」。主持人蘇敬恆問謝是否認為張曉明的說法不正確,謝稱張曉明所指香港不搞的是狹義的美國式三權分立,但認為廣義的三權分立在香港是存在的。 資深大律師、香港證監會前主席梁定邦出席全國港澳研究會論壇時,指三權分立是政治概念,基本法最終解釋權雖在人大常委,但一般而言,所謂三權分立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司法獨立,香港在這方面與英美無分別。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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