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報查閱立法會議員向秘書處申領的營運開支,發現不少議員都用公帑發放花紅及雙糧,個別議員特別「慷慨」,旅遊界議員姚思榮向個別助理額外發放1.2至2.5個月花紅;金融服務界張華峰亦向3名助理發放1.5至2個月花紅,共涉40.5萬元。有學者認為,用公帑出雙糧已有爭議,三糧或以上是過分,批評或是功能組別議員面對選民壓力較細,將制度「用到盡」。
明報記者
張華峰助理該月最多收19.5萬
根據議員開支表格,姚思榮共有4名助理,去年10月向各人發放花紅,並附有信件,表示為肯定員工過去一年努力,發放1.2至2.5個月額外花紅不等;其中一名助理原支薪2.8萬元,姚因應其工作表現加薪三成,至逾3.6萬元,連同2.5個月的額外花紅,該名助理該月共支薪逾10.6萬元。姚向4名助理發放的額外花紅,涉款約17.4萬元。
聘用3名助理的張華峰,去年9月向助理發放額外1.5至2個月雙糧及花紅,最高薪助理月薪逾6.5萬元,連同發放的花紅等,該月合共支取19.5萬元。3名助理的額外花紅涉款23萬元。不少議員有向助理發放不多於一個月月薪花紅或雙糧,除工聯會、公民黨等政黨議員外,亦有勞工界議員潘兆平、商界議員如林健鋒、飲食界張宇人等。
姚:助理常加班 張否認三糧
姚思榮回覆本報查詢時說,自己助理不多,他們經常加班,人工亦未算高,故「發放獎金鼓勵員工做好齱v,他強調自己使用公帑小心,不會承諾員工必會有花紅,又指這是過去業務的慣常做法,強調本身辦事處總開支不多。身在外地的張華峰則否認自己發三糧,指「可能搞錯」,對記者查閱的資料無法核實,但透露員工入職時曾承諾對方,若辦事處營運津貼「未用晒,就會有雙糧」。
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高級導師蔡子強認為,公營機構與私人企業不同,使用公帑時應自律、珍惜,一般不會有發雙糧的制度,「發雙糧已有一定爭議,三糧、四糧是過分、難以解釋」,他相信涉事者是功能組別議員,或面對選民壓力較細,但強調公職人員應考慮行事準則。
葉國謙:鼓勵進取無可厚非
立法會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葉國謙有向助理發雙糧,葉稱發雙糧、三糧視乎各人做法,議員用花紅鼓勵職員進取是無可厚非,「唔畀三糧都可每月平均拉高人工」,最重要是聘用的助理資歷是否與所領薪酬相符。
自由黨張宇人有向助理發花紅,但對助理請病假則嚴正處理,相信是按勞工法例最低要求辦事。張兩名助理曾於去年5月、今年1月請3天病假,張宇人亦為此扣錢,3日病假只支五分四薪,如其中一人原支薪1.62萬元,但3天病假被扣減324元。另外,張宇人亦報稱他擔任財委會主席期間,其中一名負責財委會工作的助理工作量增,故每月獲額外發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