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光復元朗」反水貨客行動中,女文員吳麗英被指以胸口撞向總督察,法官裁定她「以胸襲警」罪成,判監3.5月。多個婦女團體昨早到灣仔警察總部請願,不滿裁決,關注女文員投訴被非禮卻遭控告襲警,要求警方正視性暴力。有團體代表擔心,女性日後參與公民運動會提心吊膽,憂慮個人安全。警方一度派員在場展示黃旗,指各人參與未經申請集會。 警收請願信不收胸圍 逾百人昨晨參與警察總部外的請願活動,持續約1小時。示威者手持標語及胸圍,高叫「胸部不是武器,警棍不是手臂」、「警方無賴」等口號,有參加者把胸圍穿在襯衫外面,以示不滿「胸部」變成「武器」,保衛香港自由聯盟召集人韓連山、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職工盟婦女事務委員會代表的救生員郭紹傑等男士,都在場戴胸圍以示不滿裁決。傘下爸媽、跨性別資源中心等團體到場及發言,批評警方及法院認為女性胸部是武器的指控「荒謬」。團體代表最後將請願信及一個胸圍,在現場交給警方,警方代表接信後未有收胸圍離開。 警方舉黃旗 指集會未申請 請願期間,警方曾兩度舉起黃旗,指集會未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示威者報以噓聲。團體代表之一劉家儀回應,活動前有致電警方交代詳情,但由於當時估計參加人數不超過50,故沒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昨出席集會人數是「估計之外」。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在場發表聲明,指以女性胸部襲警指控牽強,讓人擔心這淪為日後警察驅散異見者的手段,促檢討男警員處理女示威者的手法,期望案件上訴時可獲公平審理,保障性騷擾受害者。 審理此案的暫委裁判官陳碧橋判刑時指出,吳以胸口襲擊警員沒令警員受傷,但她大叫非禮,令其他人也隨即大叫「警察非禮」,誣衊警員「令輕微的襲擊變得嚴重」。 指喊「非禮」是常識 新婦女協進會代表陸潔玲表示,對此說法不敢苟同及深表遺憾,強調女性遇性暴力大叫「非禮」及「唔好」是常識,吳麗英當時做法出於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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