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用「免去」 屬「慣常用語」
【明報專訊】特區政府出現重大人事變動,特首、政府新聞處與新華社說法有不同,特首梁振英昨日說,中央是「免去」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與公務員事務局長鄧國威的職務。政府新聞處昨發稿,則分別以「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呈辭」和「民政事務局局長退休」為題。鄧國威透過新聞處說是「為一些預計不到的家庭理由而要退下」,曾德成表示「樂意現在退休」,但無解釋為何提早離任。
新華社昨日亦在政府發稿後,發稿說國務院決定「免去」曾德成和鄧國威的局長職務,有人以為這是梁振英「炒人」之證,但熟悉內地官場文化的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說,用「免去」只是內地慣常用語,內地會加上「留有後用」,但不適用於香港官員,用「免去」應沒有特別原因,只是跟程序的寫法。
政府新聞網昨日以英文報道國務院「免去」二人職務時,則以另一句式表達,指新局長「replace(取代)」曾德成和鄧國威,沒有翻譯「免去」的字眼。而新聞處翻譯梁振英講稿時,則用了「removal」譯「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