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女警直至1995年才正式佩槍,1951年入職的第一代女警「十姐」林靄思,卻早在1950年代便因特別任務而間中佩槍,是首名「陀槍師姐」,她更曾「放蛇」喬裝外地買家搗破偽鈔集團交易。女警可代男警負責搜查婦女,十姐試過處理夫婦爭吵事件時,替否認是太太的婦人「驗身」,以證明二人夫妻身分。 年逾八旬的林靄思是香港首批女警,行內人稱十姐,她在新書《香港女警六十年》的訪問中表示,1951年入學堂時並沒接受槍械訓練,但之後在刑事偵緝部工作時已間中佩槍。 50年代學堂無教 特別任務間中佩槍 她曾參與臥底任務,在一宗偽鈔案中喬裝從外地來港的買家,以接觸偽造美鈔集團,行動當日相約酒店交易,探員預先埋伏,由她打出暗號當場拘捕疑犯。 作為女警,林靄思不時處理男警難負責的任務,有次一個男人帶一女人到警署,聲稱她是其太太,惟女人卻否認,男方稱女方陰部有顆痣,以證二人親密關係,林靄思便親自檢查,結果證實男方所言非虛。 嘆當女警「撐5天也不易」 當時的女警要面對家庭與事業的兩難選擇,婚後育有一子一女的林靄思為了相夫教子,在1970年提早退休,十姐在書中說,當警察遇大日子便要隨時候命,試過兩日不見孩子,遂寧願放棄長俸也要退休,比正式退休早了5年,「別說5年,其實支撐5天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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