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戲院「小丑」槍手罪成或判死
2012蝙蝠俠首映科羅拉多戲院殺12人
【綜合報道】美國陪審團裁定,2012科州戲院槍擊案造成12死70傷的霍姆斯,一級謀殺罪名成立,或面臨死刑。
震驚全美的2012年科羅拉多州影院槍擊案發生3年後開審,陪審團經過近3個月取證和12.5個小時商議,於16日達成判決:犯罪疑犯霍姆斯(James Holmes)一級謀殺罪成立,可能面臨死刑。
2012年7月20日,《蝙蝠俠:夜神起義》在科州奧羅拉世紀劇院的首映現場發生槍擊事件,一名頭戴防毒面具的男子持多種槍支向觀眾掃射,造成至少12人死亡,70人受傷,警方隨後控制了當時25歲的疑犯霍姆斯。
霍姆斯當時染了一頭紅髮,被形容猶於《蝙蝠俠》中的大奸角小丑。
法新社報道,法官宣讀每一位遭霍姆斯殺害12人有關罪名的判決書。現年27歲的霍姆斯,在法官宣讀判決書時一直面無表情。
陪審團裁定,霍姆斯針對每一名遇難者的兩項一級謀殺罪均成立。圍繞霍姆斯一級謀殺、謀殺未遂、使用致命武器暴力犯罪、非法持有爆炸裝置等165項指控,陪審團審議了大約一天半。接下來,陪審團將商議被告人是否要為其罪行付出生命。
此前,辯護律師一直以霍姆斯患有精神疾病、無法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動為由拒絕認罪。
陪審團主席提交一份沉甸甸的判決書,詳細記載霍姆斯的罪行。霍姆斯面臨164條謀殺和謀殺未遂及持有爆裂物指控。
路透社報道,霍姆斯的辯護律師表示他是槍手沒錯,但專家證人出庭作證時說,患有精神分裂症的霍姆斯聽到有聲音唆使他殺人,因此無法控制自己的行動。
檢方傳喚的2名法院指派心理醫師則認為,霍姆斯策劃並執行2012年7月屠殺案時神智正常。
地區檢察官布勞奇勒(George Brauchler)引用200多名證人的立場,堅稱槍手深知自己在做什麼,他的舉動是故意為之,不應以精神問題原諒他。
聯邦調查局探員證實,霍姆斯案發前12天就購買了《蝙蝠俠前傳》首映式的電影票,他還在自己公寓內用熱水瓶、煎鍋、遙控車和揮發性化學物質,設置了針對執法人員的爆炸誘殺裝置。這宗美國歷史上最嚴重大屠殺之一的槍擊案,完全是他精心準備並按計劃實施的。
身穿藍色襯衫和卡其褲的霍姆斯,16日站在被告席,對於法官宣讀的陪審團裁決沒有表現出明顯的反應。
有罪裁決,意味着此案的審理將進入量刑階段,陪審團將確定霍姆斯終身監禁不得假釋還是死刑,估計持續一個月時間。
為了確保公正審判,當局曾設置9000名潛在陪審員的龐大陣容,歷經3個月從中甄選出24人參與最終審判,成為美國歷史上最大、最複雜的陪審員甄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