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祖兒歌唱老師告同行誹謗
【明報專訊】1960年代歌手、曾教授歌手容祖兒的中菲混血歌唱老師Christine Samson(洛詩婷),前年收到匿名電郵,內附一段男行家與女學生的錄音對話,內容暗示或影射她的教學方法有錯,Samson興訟控告對方誹謗,案件昨在區院開審。
指收匿名電郵揭發
原訴人Christine Samson(67歲)一方稱,2013年1月收到匿名電郵,內附被告蔡澤夫(31歲)與女學生的對話錄音,當中女生問被告很多唱歌技巧問題,提及傳統的教學方法,被告問學生「你有無聽過Christine Samson﹖」女生答有,被告再說﹕「佢]騃oncept(概念)可能正確,但係佢]教鵁ay(方法)有錯,因為未scientifically proven(科學驗證)……」
蔡一方稱,蔡同年1月中將一段未經剪接的錄音交予原訴,惟錄音中原訴人名字出現的位置與之前錄音不同。原訴方指聽畢兩段錄音後仍決定繼續控告蔡,因被告不應以她作例子。蔡作供時強調對話中對不同人的批評是基於自己觀察,否認在學生面前「踩低他人抬高自己」。
被告涉學生前批原訴教學
原訴一方稱,Samson從15歲起學唱歌,曾組樂隊D'Topnotes,1990年代開始教唱歌。資料顯示,其學生包括容祖兒、謝安琪及何韻詩,亦曾為東南亞首名SLS(Speech Level Singing、一種歌唱技巧)的導師。被告人蔡澤夫亦是唱歌老師,曾教授歌手蔡卓妍及陳偉霆等,亦為SLS導師。
【案件編號﹕DCCJ132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