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醉娃開房性侵 兩男囚4及5年
【明報專訊】妙齡女子除夕倒數完畢,應舊同事邀請往酒吧,喝至爛醉後被舊同事及其友人抬往時鐘酒店性侵犯。舊同事及其友人早前分別承認強姦及非禮,昨分別判囚5年及4年。法官指兩被告犯案時為發泄性慾,完全不尊重他人,一度指摘「咩人謘H」創傷報告指事主患嚴重抑鬱,感一生已完蛋,甚至認為「無鬫菑v身體」。
事主抑鬱 官斥兩男「咩人薄v
首被告劉俊豪(21歲)及次被告蔡城(21歲)的心理報告顯示,二人重犯機會屬中等。法官張慧玲斥責兩被告「抬佢入去,有無離譜齱v,又指事主最大創傷是在不省人事下不知被誰侵犯,是無法想像惡魔的恐懼。
辯方求情時一度引述酒吧女侍應口供,指事主在酒吧時與兩被告舉動親暱,張官反指這不代表事主願意與兩被告開房,「佢可以做之前唔肯赯嚏A如果係肯鵅A(被告)可以光明正大過夜,點解要走鬙h,同佢(事主)著返晒灟m……完全不合邏輯」。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有加刑因素,包括糾黨侵犯、沒用避孕套,以及事主在不省人事下被侵犯,判刑必須反映法庭及社會對案件的厭惡。
20歲事主X與劉俊豪曾在金融投資公司共事,她於2013年除夕與友倒數慶祝後,收到劉來電邀約到旺角一酒吧相聚。X到達後發現劉與3名素未謀面的男子一起,包括蔡城。X與他們喝酒、閒聊及玩遊戲,凌晨4時已酩酊大醉。
4男把X帶到旺角新興酒店開房,其中一人5分鐘後離開,劉、蔡及另一男子則於45分鐘後離開。X於中午醒來,發現內褲鬆動,絲襪破爛,陰道黏附有異味的白液,且失去財物,及後報警。
劉警誡下表示「搞過」X,從事主陰道及內褲沾有的精液亦驗出屬於劉。蔡承認曾撫摸X、指插其陰部及吻她,但因未能勃起,只用陽具在X陰部外摩擦及射精至X的陰毛。
【案件編號:HCCC32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