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法庭不應干預檢控
僱主自慰未被控 菲傭申覆核
【明報專訊】菲傭在工作時從電視屏幕及玻璃倒影窺見男僱主在背後露械及自瀆,放置手機在隱蔽處拍下影片。她害怕遭性侵而報警,但律政司未檢控男僱主,她遂申請司法覆核,冀推翻律政司決定。法庭昨聽取雙方陳辭後,押後決定是否批出許可。
申請方:控方未謹慎審視證據
代表菲傭D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稱,控方冷淡對待D的個案。警方接獲報案後5天,才到男僱主住所調查。其後為男僱主錄取警誡供辭時僅提出兩條問題,且未提非禮指控。
此外,警方又拒絕為D第二度補錄口供,稱此舉避免阻礙調查進展,但警方於去年4月24日回覆暫不起訴後,律政司於本年2月3日才回覆,表示證據不足令非禮指控入罪,決定不起訴。
麥高義認為控方未有謹慎審視證據及考慮相關法律,以致犯下法律方面錯誤,法庭有權撥亂反正。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鄧樂勤強調,《基本法》63條賦權予律政司主管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預。
律政司方:除非違憲 否則無權左右
他指律政司的決定除非違反憲法規定,否則在權力範圍內的決定就算犯上法律錯誤,亦不應被法庭左右;而且律政司回應白紙黑字,明示欠缺證據入罪,並無不清晰之處。
他認為D的理據並無可爭辯之處,法庭不應批出許可。
【案件編號:HCAL8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