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砍遲返家中一子
【明報專訊】由內地來港定居的55歲母親,因不滿兒子下課後遲返家,一怒下拿出菜刀砍兒子的手臂一下。她昨承認對所看管的兒童襲擊罪,求情時聲稱本來只想用刀背打兒子,卻誤把刀鋒當刀背。裁判官形容情G相當危險,被告連刀鋒刀背也分不清,但考慮事主傷勢不重,押後至9月8日判刑,以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和感化報告。
稱錯把刀鋒當刀背 傷口5厘米
根據案情,12歲事主案發時就讀中一,與被告及繼父同住公屋。今年5月19日晚上約6時半,事主下課返家,被告斥他太遲,但事主不理會,二人頓起爭執。被告一怒下走到廚房拿出菜刀,砍了事主上臂一下,其手臂流血。被告十分驚訝,因為她以為自己用的是刀背。事主後來將事件告訴老師報警,送院後證實右上臂有5厘米傷口,但毋須縫針。被告於5月28日被捕,警誡下她聲稱無意傷害事主,只想用刀背輕打他;事主現暫住社署兒童之家。
控方透露被告有一項案底,但性質與本案不同。辯方形容事件實屬不幸,被告現已深感後悔,而且兒子的傷勢並不嚴重,亦非永久,請求法庭給予一次機會。被告承諾不會再犯,亦不再「郁手郁腳」。
【案件編號:KTCC31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