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S漢被限制行動 律師提憲法挑戰
(溫尼辟30日加新社電)溫尼辟市1名男子疑有策劃恐怖活動﹐當局沒提刑事控罪﹐卻用保安令約束他的行動。男子的代表律師依據《權利及自由憲章》﹐提出憲法挑戰。
律師泰勒爾(Leonard Tailleur)周二說﹐聯邦政府試用保安令﹐限制他當事人德賴弗(Aaron Driver,圖)的行動﹐規定他佩戴電子跟蹤手銬﹐遵守其他規則﹐那太過分。
泰勒爾周二在法庭外說﹕「這過度限制他的行動權利﹐他應能自由來去。
「(跟蹤)裝置通常用於已知罪犯﹐或是犯案纍纍的定罪犯人﹐或刑事司法系統處理的個人﹐但他沒有刑事案底。」
當局沒有提控23歲的德賴弗﹐但聯邦政府懷疑他協助或參與恐怖活動﹐要限制他的活動。
報道說﹐德賴弗在社交媒體發表意見﹐讚揚恐怖活動﹐包括國會山槍手扎哈夫-比博(Michael Zehaf- Bibeau)去年10月的襲擊事件。
達爾豪斯大學(Dalhousie University)博士後研究生、研究思想極端化與恐怖主義課題的阿馬拉辛加姆(Amarnath Amarasingam)早前說﹐數月來﹐德賴弗在社交媒體發表言論﹐說不喜歡加拿大﹐有意移居海外。
泰勒爾說﹐德賴弗對公眾沒有威脅。
另一方面﹐檢察官馬洪(Ian Mahon)周二拒絕傳媒採訪請求。
在法官批准下﹐保安令允許當局廣泛限制個人﹐即使他們沒受刑事檢控。控、辯雙方都沒披露﹐在德賴弗的案件﹐除了電子跟蹤儀﹐還有哪些限制。
根據律師泰勒爾周二在法庭呈交的文件﹐檢察官的願望侵犯德賴弗的自由行動、自由交際?免受強制拘禁的憲法權利。
德賴弗的保安令聆訊未有日期﹐他上周二保釋出獄﹐上周五再次被捕﹐因為收留他的女子不給他財政支援。他的保釋條件包括﹕在溫尼辟居住?不能擁有電腦?不可以有極端組織伊斯蘭國的標誌或標語?不得接觸社交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