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買賣 明起接受電子簽名
【明報專訊】安省政府為了保護消費者﹐由今年7月1日起實施新法例對付「幻影搶盤出價」(phantom bidding﹐實際並不存在的搶購價)﹐從而終止不公平的買賣手法。
根據新法例﹐由今年7月1日起,地產推銷員及經紀(broker)在沒有白紙黑字的證明下,不得向客戶說相關樓盤已有人出價購買。客戶出價的紀錄必須存檔至少1年,以便有懷疑的買家向安省地產議會(Real Estate Council of Ontario)查證其所買下樓房實在有多少個出價搶購。
此外﹐安省政府昨天亦宣布﹐由今年7月1日開始﹐地產物業的買賣同意書﹐將接受電子簽名。目前﹐一次的交易中﹐買賣同意書均要倚賴傳真?掃描或電郵互相傳遞多次﹐被指費時失事。
安省地產協會主席Patricia Verge表示﹐買賣同意書是物業交易中最重要的文件﹐省府接受雙方的電子簽名﹐可令交易手續更快捷?有效。
她指出﹐過去的方法十分繁複﹐當各方都在同意書簽上名字時﹐同意書可能已十分模糊﹐難以閱讀。
安省司法廳長梅樂爾(Madeleine Meilleur)表示﹐買賣房屋是其中一種最複雜及費時的交易﹐他希望今次的改變﹐可為一些革新的買賣手續開予級燈﹐並減少買賣雙方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