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多天橋 規劃署:當時社會需要
【明報專訊】規劃署今次透過地契條款,強制未來中標發展商興建地舖。
有測量師認為,在規劃大型市鎮上,要增加街道活力,需考慮商店街是否「易行」及有完善交通接駁,否則這些條款對發展商設計或有所限制,將來亦會反映在投標的地價上。
署長:當時追求安全
規劃署長凌嘉勤表示,過往政府在發展天水圍、將軍澳等新市鎮時,是以大型屋苑概念來規劃,「當時社會追求安全,認為需要人車分隔,令行人可更安全到達商場或鐵路站,因此那時候採用垂直分隔方式,市民在上面的行人通道行走,地面是馬路,商場行人通道互相接駁,並且連接至地鐵站,令行人更方便到達目的地。」他承認,現在部分人覺得有關設計失去街道活力,但亦有人認為方便安全,強調每個年代的規劃都會有不同特色,不應一口判定過往規劃不好。
配套不足將影響投標價
凌嘉勤續說,由於過去無透過地契規限發展商必須興建地舖,導致部分發展商在地面設置機房、垃圾房、卸貨區等,的確影響街道活力及外觀。
測量師學會產業測量組前主席潘永祥表示,過往發展項目全由市場主導,交由發展商決定如何設計,但此舉會以利潤行先,未必營造到政府心目中的理想規劃。他認為,增設街舖是好事,但同時必須提供完善的行人及交通接駁系統,以及商店街區域的規劃,「例如設立一些公共設施,吸引市民步行至商店街」。
立法會建築、測量及規劃界議員謝偉銓認為,有關規劃的出發點是好,但關注實際操作的成果或未及預期。他解釋,營造街道活力需要有多方面因素,如商舖組合、街道是否暢達易行等,加上洪水橋新發展區要到2037年才全面發展完成,其間是否有足夠市民遷入配合發展,亦是商店街能否成功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