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殘疾可簡單劃分為身體機能殘疾和精神健康殘疾,後者包括精神病及智障等。任何人都可能患上精神病,為何社會對這三個字避之則吉?早前警方就一老翁被殺案錯誤拘捕一名中度智障及自閉症男子,引起公眾關注,社會除對智障者的認識不足外,他們及其照顧者還面對什麼難題?
◆何謂精神病?
根據香港心理衛生會,精神病是一種腦部功能不穩定的疾病,病人的情緒、思想或行為暫時或長期出現障礙,嚴重時會改變病者的性格、社交和人際關係。
精神病通常由生理(腦部受損或身體疾病)、心理(性格或情緒)、環境(壓力、重大轉變、創傷經歷等)及或遺傳等多種因素互相影響產生。任何人均有可能患上精神病,常見的有焦慮症、強迫症、抑鬱躁狂症和精神分裂症,後兩者有遺傳傾向。
據政府統計處,2013年全港精神病/情緒病患者共約14.73萬人(包括康復者),但統計處承認數字或有低估。
◆新生會︰不公出於污名化
成立於1965年的新生精神康復會(新生會)50年來積極推動精神病康復者平等機會和社會認同,該會轄下的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安泰軒為各區提供支援,讓區內受精神健康問題困擾的人得到更便利的協助。
深水鶡w泰軒社工鄭仲仁(Vincent)本身是精神病康復者,從事社會工作6年,他認為目前香港精神病康復者面對的最大問題來自理解不足。他舉例,社會對康復者存有定型(stereotype),普遍認為康復者必定會出現激烈的情緒波動、發脾氣等,令部分康復者連一般情緒也不敢表達,這反而不健康。亦因為這種定型,每當發生「特別」的新聞事件,大眾必會首先將之聯想至精神病。Vincent以台北的捷運隨機殺人事件為例,新聞一出,大眾普遍先質疑鄭捷做出此等行為「一定是因為患病」,這正正是一種對精神病及康復者的污名。
與過來人同行有利復元
曾經歷精神障礙的天水圍安泰軒朋輩支援工作員鄧若霞(Grace)以前是教師,因有感工作制度與自己理想不符而備受壓力。在躁狂抑鬱的時期,Grace曾心灰地認為「若我是老闆也不會僱用自己」,貶低自我價值。漸漸復元後,她明白其實患病與人生其他高低起跌一樣,都只是一種經歷,可以令她更了解自己,找出適合的路向,而非單單跟從社會的「規則」走。Grace認為社會上有各種歧視,不一定針對康復者,但她有時候也感到難以自處。「其他人不了解何謂『康復』,他們會認為要吃藥、看醫生就是『有病』,很難給他們解釋。」
事實上,「康復」沒有絕對定義,目前新生會提倡「復元為本」,而非以往的「復原」。Grace解釋,「復原」是指回到原本的生活模式,以她來說就是回學校教書;「復元」是有元氣、固本培元的意思,即找到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令身心靈健康發展。Grace偏好「復元」概念,雖然身邊不少人希望她重執教鞭,但她選擇到新生會任朋輩支援(peer support)工作員,以自身經歷與其他康復者同路,以生命影響生命。據Grace了解,因大眾對精神病患者存有偏見,不少人有情緒困擾也不敢求醫,令病情更嚴重。她認為教育公眾摒棄歧視很重要,「教育就像播種,改變慢慢就會看到」。
◆權益漸佳 尚有改善空間
1. 醫療系統
Grace曾在東區醫院留院,早前剛好到該院工作,發現病房每天都會辦活動,替病人解悶,醫院設備也比以前增加了不少。不過,Vincent認為部分問題仍有待解決,「譬如有些康復者找到工作,平時需要抽出上班時間到醫院覆診,以致他們常常要請假。不少組織正在爭取晚間或假日診症,減少康復者的不便」。
Vincent認為對康復者而言,最重要的權益是自主權,如可以跟醫生討論治療方式。他指部分公立醫院醫生因傾向減低風險,不願因應病人情G而改變藥方。他舉例,病人向醫生反映藥物令他精神不佳,但醫生傾向提供更多其他藥物去解決病人反映的問題,而非調整原有藥物,這可能對病人造成不良影響。Vincent指目前康復者在療程中自主權不多,醫生也不以病人福利角度出發,變相影響病人權益。
2. 康復者住屋
住屋亦是康復者面對的挑戰。Vincent說,目前離開中途宿舍的康復者出路不多,如因各種原因未能回家居住,只能入住長期護理院舍或一些私人院舍,而院舍規範多,院友外出不容易,因此也不能工作,加上政府沒有相應支援,不少人就只能在院舍度餘生。Vincent認為香港可效法外國,在公營房屋設supported housing,即把某些樓層定為康復者居所,令他們相對自由的同時也可互相支援,對復元和融入社會有幫助。不過,在設立社區中心也遭區議會反對的情G下,supported housing似乎是更遙遠的夢想。
◆何謂智障?
智力障礙(智障)不是疾病,不可能用藥物治癒,成因包括遺傳、嬰兒期患重病致腦部功能受損等。簡單來說,智障指智力明顯低於一般同齡人水平,成長期間(18歲前)在適應和行為方面有缺陷及困難。智力即理解、記憶、運用資料、解決問題等抽象思維方面的能力,智障人士在人際交往、溝通、自我保護、自我照顧和職業技能等也有困難,直接影響日常生活。不過,智障者一樣有學習能力,透過教育和訓練,發揮潛能。
《香港康復計劃方案》將智障分為輕度、中度、嚴重和極度嚴重4個程度,反映智力缺損水平。統計處粗略估算2013年全港智障人口在7.1萬至10.1萬人左右,並承認數目或有低估。
張超雄︰智障監護制度被動
智障人士是社會一分子,應獲得同等尊重。智障人士往往無法保護自己,對自己的行為也比較無意識,需要特別照顧,如提供簡單清晰而明確的指引。早前警方就一老翁被殺案錯誤拘捕一名中度智障及自閉症男子,錄取口供等手法備受質疑,突顯對智障人士的認識不足。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說,事件還反映本港的監護制度太被動。
智障人士年滿18歲後,法律上父母不再是其監護人。成年智障者被界定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涉及醫療如做手術、入住院舍或財政等安排時,其父母須向監護委員會申請監護令,才能替其作出決定。張超雄表示,監護委員會權力有限,有不少範疇未能涵蓋,「例如該智障男被拘捕後,其監護權屬誰?」他稱,目前監護制度被動,基本上是「出事才解決」,但在美國和加拿大,智障者18歲便會經歷法庭程序,根據其能力決定監護權誰屬。問及為何港府不效法,他搖頭嘆氣,「不要問我,很多事情政府都應該做,但都無做」。
《香港康復計劃方案》指出,智障者需要的主要服務包括鑑定和評估、醫療康復、學前訓練、教育服務、住宿照顧、日間照顧和社區支援及或就業和職業訓練。不過,相關服務的輪候時間長,向來受詬病,例如2012/13年度,嚴重弱智人士宿舍輪候時間平均為86.4個月。
關注組織:可仿效加國設「公共信託」基金
近年另一關注點是智障人士老齡化。今日智障者較以往長壽,但其身體機能衰退一般約40歲便出現,「他們的照顧者只會更老」。張超雄育有一個嚴重智障的女兒,「她今20多歲,20年後我已70多歲,自顧不暇,百年歸老後更不知道誰來照顧她」。不少智障者家長有這樣的憂慮,關注組織希望政府效法加拿大等地成立政府監管的「公共信託」機構或基金,打理留給智障子女的資產,用以照顧他們至離世,政府便可減少撥出資源照顧智障者,但政府並無回應。
此外,照顧者要承受心理壓力和經濟壓力,但目前對照顧者的支援近乎零。張超雄說:「2014年關愛基金推出護老者津貼試驗計劃,我們認為殘疾人的照顧者也應有津貼,我們的照顧(殘疾親人的)年期、承受的壓力、犧牲和面對的困難等,不會比護老者少,但政府死也不肯。」他期望政府檢討現有康復計劃方案,從政策到規劃,改善照顧殘疾人的服務。
文:鄭寶欣、古晨燕
圖:鄭寶欣、資料圖片
■有片睇﹕link.mingpao.com/24436.htm
新生會社工Vincent和朋輩支援工作員Grace,談學校應如何支援受精神困擾的學生,以及公眾教育如何減少歧視,保障康復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