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名印度裔商人伙同一名港人,被指於半年內利用多份虛假文件,向多間銀行訛稱從事電子零件買賣,成功騙取5500萬美元(約4.3億港元)的進口及出口貸款,他們昨否認9項串謀詐騙罪,於高院受審。控方由大律師蔡維邦擔任主控,他早前曾於前政務司長許仕仁貪污案中,擔任許仕仁的辯方大律師。 涉用假單據訛稱買賣電子零件 3名被告包括印度裔商人Nanik Dayaram(68歲)和Mahesh Nanik Dayaram(44歲),以及港人女被告郭桂華(58歲)。根據控罪,他們於2011年3月至9月期間,串謀他人詐騙匯豐銀行、恆生銀行、印度巴魯達銀行及印度UCO銀行,涉款共5500萬美元。 控方昨於開案陳辭指出,眾被告利用虛假的銷售發票及運貨單據,訛稱其控制的公司正進行電子零件買賣,藉此欺騙銀行批出150筆出入口貸款。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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