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沙田遛狗翁被殺案,警方一度暫控智障男涉嫌誤殺,有不少資深刑偵探員對案中警方錄取口供手法大惑不解,尤其是「引導性」的錄取口供方式。據知,主力調查隊伍為該區一隊重案組,由一名督察帶領,轄下最少有6至7名探員,調查至決定起訴的相關報告要交該區助理指揮官(刑事)拍板。有現役及退休資深刑偵警官指出,警隊中人擔心現時刑偵探員的經驗及調查能力有不足及粗疏,亦反映多層審視機制未見發揮效用,故有必要正視。 主力調查最少涉8警 4月13日遛狗翁被殺後,沙田警區對案件十分重視,該區重案組、反黑組、刑事調查組、機動部隊,以及田心警區特遣隊也協助調查。據知,主力負責案件及拘捕智障男的重案組隊伍,按程序必須將取得的證據如口供的書面紀錄、在院舍蒐到資料如閉路電視片段及紀錄、職員口供、現場證據等,供警司級助理指揮官拍板,相關決定日後亦要逐級上交分區指揮官,再上呈總區刑事總部等。 涉誤殺應由沙展級以上錄口供 有已退休的刑偵警官指出,關注現今前線CID為何出現如此引導性及粗疏的取證手法,因為《查問疑犯及錄取口供的規則及指示》是學堂中警員的必修課;現實調查中,如涉嚴重罪行如謀殺或誤殺案,定必最起碼派出沙展級人員錄取口供;就重大個案,督察級人員亦會在場視察,以檢視錄影會面的證供,判斷是否夠證據起訴。 該警官留意到,雖然暫控之際,拘留屆滿48小時,但調查人員為何評估疑犯不宜釋放而決定暫控,都是需要公開解答的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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