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港未來發電燃料組合未有定案,中電已急不及待開展興建新機組前期工程,研究興建兩台合共1200兆瓦的燃氣機組,佔中電整體裝機容量13.5%。不過,政府去年批准的中電2014至2018年發展計劃,只容許中電為一台250兆瓦燃氣機組做前期研究,即新計劃較去年批准的計劃容量增加逾3倍。環團質疑中電借減排為藉口,「谷大」資產3.8倍,以賺取更多利潤,若獲批准,估計多收市民數以十億元計電費。
明報記者 馬耀森
中電稱因應政府增天然氣組合要求
城巿大學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心總監鍾兆偉說,中電轄下以燃氣為主的龍鼓灘電廠,過去5年產電量減少50%,加上青山發電廠有兩台合共1354兆瓦的燃煤機組可轉用天然氣,推算中電毋須興建新機組,亦可符合2020年的環保目標。他要求政府審批新機組時,同時要求中電淘汰部分舊燃煤機組,避免裝機容量不斷膨脹,「舊機組維修費不菲,到頭來都是市民埋單」。
中華電力副主席阮蘇少湄昨於股東周年大會記者會說,因應政府要求,須於2020年將天然氣組合增至50%,以達至減排目標,故此須增加燃氣發電機組配合,但目前仍處於前期研究階段。
政府消息﹕考慮不同因素 不一定批
環境局表示,中電在5年發展計劃中建議興建一台250兆瓦的燃氣機組,而最近提出興建兩台合共1200兆瓦的機組,是為了符合政府的燃料組合,屬於兩回事,不可直接比較。政府消息人士強調,中電只是展開前期工作,並不表示政府一定會批准,政府會考慮不同因素,例如備用電量、環保要求等,嚴格把關,避免重蹈1990年代高估用電需求事件覆轍。
政府上月就電力市場未來發展諮詢公眾至6月30日,建議本港未來天然氣發電佔一半,輸入核電佔25%,餘下25%是煤與可再生能源。中電即開展前期工作,為擬建兩台新機組做環評,建議於龍鼓灘電廠興建新機組,料最快2019年建成。
環團質疑「報大數」 促提高兩電節能目標
世界自然基金會助理經理古偉牧指政府及中電解釋牽強,2014至18年發展計劃只批准港燈興建一台新機組,反映政府當時已檢視本港電力需求,毋須興建新機組,加上僅批准中電做前期研究興建一台250兆瓦機組,證明可擴展空間有限,但中電借減排為名,建議興建兩台新機組,容量較政府批准的高出3.8倍,認為有報大數之嫌。
9個團體昨聯署,要求政府在《管制計劃協議》的賞罰機制,提高兩電的節能目標至每年1%,藉此降低用電需求,減慢興建新機組進度,政府可透過提升額外回報率,以獎勵達標的電力公司。
中電過去有高估電力需求的前科。1990年代,龍鼓灘電廠過早投產,備用電量過剩,中電多收約30億元電費,至1999年政府帳目委員會揭發事件,傳召批准建廠的前經濟司陳方安生作供,她承認港府低估工業北移速度,以致高估電力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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