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蕉奶(岑瑋倫)在佔領期間每晚在海富中心掃動結他而為人認識,月前在銅鑼灣街頭表演時被指「行乞」而遭驅趕,他追問理據,警員卻回應「法律洇畯曭鴃v。被驅趕仍據理力爭,全因他深信「真理愈辯愈明」。
法律系磨練 從別人角度思考
香蕉奶自小是書呆子,只喜歡讀書與辯論,中學曾加入辯論隊,會考27分(當時滿分30分),高考3A,入讀香港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卻沒有選擇令人艷羨的法律行業。「最大的原因是覺得自己不適合。人愈大愈感性,實習時碰到離婚案件會很同情他們,想勸他們不要離婚,但律師要理性思考,不能這樣。」加上大學入劇社參演音樂劇,接觸多了不同音樂類型,對音樂興趣愈來愈濃,大學三年級決定以音樂作為職業路向。
香蕉奶不認為浪費了3年所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在畢業禮上的一番話,他記憶猶新:「院長說希望我們學到凡事都有正反兩面,要多角度思考。」這令他日後做事總嘗試平衡各方利益,多從別人角度思考,以玩街頭音樂為例,「街頭音樂人會先考慮自己利益,例如唱搖滾樂一定要很大聲,但我會多想一點,嘗試代入別人想法:假如我是住在附近的居民,晚上十一時還聽到有人唱歌,我都會投訴」。他說,這種尋找理據自我駁斥的掙扎過程很有趣,「必須知己知彼,知道反方的批評與意見,才可以改進自己」。
運用語言要謹慎 戒中英夾雜
很多人以為讀法律,只要英文好,香蕉奶卻強調中英文同樣重要,例如在庭上要以中文與當事人溝通,又要靈活運用語文,「法律文件很多時都會咬文嚼字,我要拿郎n字詞的解釋,有時要將複雜的法律知識化為簡單的意思,向普通人解釋,這是一種難度」。自小習慣說話中英夾雜,成為音樂人後對語言有更深一層感受,有次他在街頭做義工,與初相識的年輕人交談時不慎說了一句英文,那人「表情好像聽不明白,自尊心有點兒受創」,令他明白運用語言要謹慎,說話不要經常中英夾雜。
他平日愛把創作放在臉書分享,「香蕉代表正能量,奶是童心」,創作於他而言是情感的表達,可以「與讀者有共鳴,抒發情感,同時感染他人」。今年的目標是創作多些歌曲,出版自己的唱片。
■Profile
香蕉奶,原名岑瑋倫,街頭音樂人,在個人專頁藉相片、文字、圖畫及音樂傳達正能量及童心。
網誌:http://facebook.com/bananaoyo
文:陳平
圖:陳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