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仔涉非禮9歲女被捕
【明報專訊】將軍澳繼本月初有5歲女童疑遭非禮之後,再揭發一宗涉及幼童的風化案。一名9歲女童本周二(21日)懷疑在區內商場遭一名男童非禮,事後向母親傾訴受辱經過,由母親報警。警方調查後,暫列非禮案處理,昨日根據資料拘捕一名10歲男童,案件交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隊跟進。
消息稱,被捕男童已經年滿10歲,由於男童尚未成年,警方必須聯絡其家長到警署提供資料協助調查。
案發於商場
消息稱,案發於本周二(21日),當時該名9歲女童在將軍澳景嶺路一個屋苑商場內,懷疑遭涉案男童非禮,女童返家後將事件經過告知33歲母親,其母聞訊報警。警方把案件暫列非禮,至昨傍晚6時許,探員根據資料拘捕涉案男童。
10歲或以上未必免責
根據香港法律,10歲以下小童毋須為所犯罪行負上刑責;至於10歲至14歲年齡組別的兒童,亦會被推定為無能力犯罪,不會受到檢控;除非其無能力犯罪的推定被推翻(即知道行為嚴重錯誤仍明知故犯)則作別論。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於一般情G下,警方調查涉及小童犯罪的案件時,會考慮涉案人是否在知道行為不當之後,仍「明知故犯」,以及案件情節的嚴重性,然後決定將被捕人交上少年法庭審理或警司警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