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筆放椅上插傷女友下體 男生判感化

[2015.04.23] 發表

【明報專訊】中五男生去年12 月中在校內惡作劇「玩出火」,把鉛筆垂直放在女同學的椅子上,致女同學坐下時被鉛筆插傷陰道壁。男生早前承認傷人罪,押後至昨日判刑,庭上透露原來女事主是被告坐在鄰座的女朋友,女友已原諒他並為他撰寫求情信。裁判官斥責被告這是「一次過髐鼢c作劇」,判被告接受感化1年。

官斥「一次過髐鼢c作劇」

被告李佳鑫(17 歲)昨身穿校服在母親陪同下到庭應訊。 庭上透露,女事主為被告的女朋友,亦為他撰寫求情信,稱明白李一時貪玩,不是惡意令她受傷,現已原諒他。裁判官判刑時稱,控罪嚴重,但本案屬「一次過髐鼢c作劇」,被告一時貪玩,「整蠱」坐在鄰座女朋友,並沒有考慮會造成嚴重後果。另外,被告的校內教師形容李樂於助人、聰明及貪玩,案發後被告上課更加專心,成績有進步,並獲進步獎。裁判官表示被告有悔意,現已得到教訓,相信女事主已原諒被告,判他接受12個月的感化令。

被告於長沙灣聖公會聖馬利亞堂莫慶堯中學讀中五。控方案情指出,李與女事主為同班同學,去年12月15日早上約10時,李在班房把一支長12厘米的中華牌鉛筆垂直放在女事主的椅子上,女事主沒有察覺,坐下時被鉛筆插進私處,致其陰道壁裂傷,隨即被送往瑪嘉烈醫院救治。校方在案發後報警,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是一時貪玩。

事主原諒被告 撰寫求情信

被告早前在裁判法院認罪後,在母親陪同下「笑笑口」離開法庭,其間其母突然搶去在旁攝影記者的手機,要警方到場調停。昨日被告的母親亦再次在庭外阻撓記者拍攝,並大聲叫其子離開,陪同的親友則推撞記者。

【案件編號: KTCC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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