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地產議會(Real Estate Council of Ontario)表示﹐賣方經紀毋須自動地向有意的買家及其代表的經紀披露樓盤物業曾經發生過非自然死亡的資料。非自然死亡包括兇殺?自殺及意外身故。
安省地產議會註冊主任Joseph Richer回覆本報的查詢時表示﹐根據該議會的了解﹐安省沒有任何法例或案例﹐規定賣家或其地產經紀代表必須向買家披露污點的存在。
Richer表示﹐在房地產方面﹐污點是可能會令到潛在買家有心理或情緒反應的非實物?無形的物業特性。
他進一步表示﹐諸如隱藏在灰牆後面的地基問題等的實質的潛在缺陷必須要向有意的買家披露﹐但污點與潛在缺陷非常之不同。
根據Richer的解釋﹐污點是非常之個人化的問題﹐可以因人而異﹐所以某人認為不可以接受的情況﹐別人可能認為不用操心。
安省地產議會網站中的一篇名為Stigmatizing Issues-New文章也指出﹐潛在的污點問題會因應個別人士價值觀?看法?族裔背景?宗教?性別?年齡及其他的個人關注問題而異。
文章稱﹐地產及商業經紀法沒有就污點作出界定。不過﹐該文章還是列舉了一些可能的例子﹐當中包括兇殺或自殺。
根據該文章﹐基於購者自慎的原則﹐物業是否符合要求﹐最終的責任還是落在買家的身上。
Richer表示﹐安省地產議會鼓勵消費者在物色物業之前﹐查問一下及弄清楚什麼情況會影響本身買屋或租屋的決定。
他補充稱﹐在安省﹐所有的註冊地產從業員有責任公平地?誠實地及正直地與別人處理房地產交易。同樣地﹐這些從業員必須力所能及地防止錯誤及失實陳述﹐而同時又確保本身客人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