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視擬租亞視頻道播節目
確保每月最少500萬收入 亞視稱研究
【明報專訊】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昨發公告,表示已於昨日向亞洲電視發出一份書面協議,提出將港視製作的1000小時電視劇集、綜藝及資訊節目,供亞視播放,每日在亞視的本港台(第1台模擬服務)及第11台(數碼服務)同步播放合共4小時節目,直至今年12月31日為止;港視會與亞視平分廣告收入,並確保亞視每月最少有500萬元收入。亞洲電視回應稱,已收悉並將研究有關建議,又強調亞視對與各方合作持開放態度。
港視單方提出 下周一作廢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表示,500萬元應不夠亞視支付600多名員工薪金,但電視節目選擇增加,會對無那c成壓力。無邦q視昨晚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亞視大股東黃炳均昨晚接受查詢時表示,「可以說這是港視單方面提出的建議,股東層面仍未商討」,荌O者向葉家寶查詢。亞視執行董事葉家寶昨未有回覆本報查詢。
廣告費倘逾千萬會平分
據悉,港視建議提供的1000小時節目,包括港視製作的所有節目,如劇集《導火新聞線》、《選戰》、《來生不做香港人》等。消息稱,協議未有生效日期,若亞視接受港視建議,每日本港台及第11台將會於黃金時段,同步播放4小時節目。另外,亞視要聘任港視為唯一和獨家銷售代理,以安排有關時段的廣告,及代表亞視收取廣告收入。按港視建議,港視將每月向亞視提供500萬港元的最低款額,消息解釋,若廣告收入高於1000萬元,雙方會平分該筆款項。
港視發出的公告表示,有關建議將於下周一(20日)下午5時作廢,港視並未與亞視方面商討過有關建議,未知亞視或其利益相關者是否感興趣,以至能否達成任何協議,提醒股東買賣股份時務必審慎行事。
莫乃光:港視劇或違免費電視條款
莫乃光表示,港視劇集意識較大膽,又有植入廣告,可能會違反免費電視牌照條款,亞視若接受港視建議,應考慮一旦遭檢控,罰款應由哪一方支付。
通訊局表示不會評論港視的公告。發言人表示,現時的規管制度容許持牌機構透過商業安排,於其頻道播放由第三方提供的頻道或節目,例如亞視現時提供的中央電視台綜合頻道及深圳衛視,以及外購節目,持牌機構須就所播放的頻道或節目內容負責,包括遵守有關的牌照條件及由通訊事務管理局發出的各項業務守則,包括節目、廣告及技術標準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