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恐嚇警判社服 官寄語不要做宅男
【明報專訊】警長於去年10月中「雨傘運動」期間在旺角執勤,被指拖行示威者,後來他與女兒遭網民「起底」,有職訓局學生在網上討論區虛報有黑幫付60萬元「買起」警長女兒的一手一腳。該網民早前承認意圖犯罪而取用電腦罪,裁判官昨判他18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寄語被告不要做「宅男」。
求情指患自閉無人傾訴
辯方昨呈上被告湯偉樑(20歲)的醫療報告及感化官報告,求情指湯自小便有言語障礙,患有自閉症,人際關係較差。湯案發時受「雨傘運動」影響,但其想法與父母不合,朋友也不理解,令他未能與他人傾訴。湯案發後曾多次向醫生求診及透露感到焦慮、抑鬱及有輕生的念頭,醫生診斷出他同時患有適應障礙,認為湯的心理因素影響了他干犯本案。辯方指出,被告認罪後獲批准取回電腦,令他非常驚訝,因為他認為「電腦係第二個我」。
裁判官判刑時稱,湯的行為非常嚴重,屬刑事恐嚇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由於「有效率、有信心巀絮井Y香港社會繁榮安定黻禰菕v,不能容許有人在肢體或言語上攻擊警隊。裁判官認同湯有深刻的悔意,本案令湯的家人發現湯的問題,屬「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終判其18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寄語湯不要做「宅男」,要多與他人交往。
案情指出,吳姓警長去年10月18日在旺角執勤,被市民拍下相片,吳及其女兒被網民「起底」,把他們的個人資料放到高登討論區。湯翌日在高登發帖虛報「收到風有人60萬買起52379(吳)個女一手一腳」,之後被警方拘捕。
【案件編號:ESCC44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