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該怎麼證明我媽是我媽!」這是北京市民陳先生的一句感慨。聽起來有些好笑,卻是他的真實遭遇。陳先生一家三口准備出境旅遊,需要明確一位親人為緊急聯絡人,於是他想到自己的母親。可是需要書面證明他和他母親是母子關係。然而,陳先生在北京的戶口簿,只顯示自己和老婆、孩子的信息,而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戶口簿,早就沒有了陳先生的信息。 陳先生為此感到頭大,於是有人指路:到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可以開此證明。先別說派出所能不能順利開出這個證明,光想到為這個證明要跑上近千公里,陳先生就惱火:「證明我媽是我媽,怎麼就這麼不容易?」而更令陳先生窩火的是,這一難題的解決,最終得益於向旅行社交了60元錢,就不需要再去證明他媽就是他媽了。 陳先生的遭遇,並非孤例,很多人在辦事過程中遇到過類似令人啼笑皆非的證明:要證明你爸是你爸,要證明你沒犯過罪,要證明你沒結過婚,要證明你沒有要過孩子,要證明你沒買過房……這樣那樣的證明,有的聽起來莫名其妙,辦起來更讓人東奔西跑還摸不蚗Y腦。 解決證明過多、過濫問題,需要打破政府職能部門間的信息「壁壘」,真正實現讓數據多跑路,讓百姓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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