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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92歲梅媽申索15年生活費

【明報專訊】現年92歲、已故樂壇巨星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以醫生稱她仍可多活20年為由,昨向高院申請從遺產中一次過索取15年的生活費共逾5000萬,以及早前因癌病去世的次子梅德明殮葬費共17萬元。遺產管理人反對一次過索取生活費,並透露現時梅艷芳遺產中現金和物業共值8000萬元,一次過索取生活費或對其他受益人如妙境佛學會不公平。

指醫生稱可多活20年

年逾九旬但仍中氣十足的覃美金昨自行出庭陳辭,指有兩名醫生可證明她仍可活多20年,她又擔心管理人匯豐信託基金管理不善,恐怕遺產屆時已所餘無幾,故希望一次過索取15年的生活費及住院費等。她又要求法庭批出17萬元作為次子梅德明的殮葬費。

另外,由於她已破產,管理人每月要將她的部分生活費直接交予破產信託人還款。她昨要求法庭下令改由她自行將生活費交予破產信託人。法官表明會批出梅德明的殮葬費,但其餘申請則押後裁決。

早前,法官將覃的生活費由每月4.8萬元調高至5萬元,並額外給她13萬元過年,但不批准她動用遺產償還新債。

【案件編號:HCB3777/11、HCMP 29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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