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厘娜餐廳新店掀家庭內訌
幼子與父另起爐灶 遭長子告冒商標
【明報專訊】開設近半世紀、有「港大飯堂」之稱的西環俄國餐廳「Czarina 莎厘娜」一直由王氏家族經營,前年因租約期滿結業後,去年以「Czarina 莎厘娜1964」店名在同區捲土重來。由長子王宗豪當大股東的家族公司,日前入稟控告幼弟王宗俠及父親王殿華,指對方以「Czarina 莎厘娜1964」另起爐灶,偽冒「Czarina」及「 莎厘娜」註冊商標,要求法庭頒令禁止新店繼續經營,並要求賠償。
新店名字加「1964」 同區開業
原訴盈俊(兄弟)有限公司於2005年成立,當時用作持有原位於般咸道的「Czarina 莎厘娜」。3名被告分別是父親王殿華、王宗俠及其名下倍上有限公司(下稱倍上),持有現時經營的「Czarina 莎厘娜1964」。原訴一方稱近日正在堅尼地城、天后及北角等地方另覓舖位,以「Czarina 莎厘娜」名字重新開店。
舊店商標沒續期5年
入稟狀稱,餐廳於1964年由王殿華與友人創辦,「Czarina」及「莎厘娜」則由王殿華的妻子盧潔玲(譯音)命名,後來因周轉不靈,王獲外父注資,餐廳由王及岳父岳母共同持有,後來改由王氏夫婦持有,至2000年將「Czarina」及「莎厘娜」註冊成商標,夫婦並將股份轉讓給兩名兒子宗豪及宗俠,原各持一半權益,至05年改以原訴公司持有,兄弟改為各持六成及四成股權。至去年,多年來向餐廳投入550萬元的王母亦成為公司董事,而兩個商標自2010年到期後便沒續期。
兄指曾協議合作方可用舊店名
入稟狀續稱,舊店前年結業後便擬捲土重來,兩兄弟曾一起找新舖,惟宗俠被揭與友人合資開設倍上,並在同區高街以倍上名義註冊商標「Czarina 莎厘娜1964」作新店名字。
長子宗豪及母親至去年4月知悉事件。王母同時得知丈夫打算成為「Czarina」及「莎厘娜」商標的持有人,並擬將兩商標交倍上使用,故提醒宗俠不要以類似名字開店。
裝修菜式被指與舊店相似
去年5月,宗俠提出以100萬元購買商標被拒,母子3人後來達成書面協議,須在母子3人合作下才可使用上述商標開店;惟去年8月宗俠在高街開設「Czarina 莎厘娜1964」。
入稟狀續稱,新舊兩店位於同區,名稱、裝修與菜式也非常相似,新店更聘用舊店廚師及使用舊店擺設。由於原訴一方準備重新開店,認為新店將分薄其利潤,興訟要求法庭頒令禁止眾被告以「Czarina 莎厘娜1964」或上述兩商標經營餐廳,又指王宗俠違反董事授信責任要求賠償,並就偽冒商標作賠償。
【入稟編號:HCA 6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