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啟迪偷眼鏡布罪成罰款
【明報專訊】房屋署前助理署長、領匯前顧問潘啟迪,於永旺百貨偷竊一塊價值12元的眼鏡布,被店舖職員當場發現。經審訊後,裁判官昨裁定潘盜竊罪名成立,罰款1500元。裁判官認為潘的說法迂迴曲折,令人費解,與常識及證供違背,不相信存有多個巧合。
辯方昨求情時形容被告潘啟Y(62歲)熱心公益,對社會貢獻良多,現時擔任8項公職,在大學擔任講師,定罪後將對其公職及工作有影響。
官指辯解違常識 不信巧合
裁判官判刑時稱,潘早前自辯指案發前買了一塊較大的眼鏡布,去年4月7日案發當日他經過永旺百貨時,突然想起需要更換眼鏡布,惟庭上證供顯示潘不知道永旺更換貨品的政策,其所指較大的眼鏡布是在案發前6周於另一間商店購買,較大的眼鏡布及其購買收據事後均未在潘身上找到,潘更於自辯時指不知道自己當日為何會到永旺。裁判官認為潘的解釋不尋常,說法與常識大相違背,不同意整個案發過程屬巧合。
【案件編號:ESCC2177/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