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人自決藍色起義」成員鍾健平及陳梓進,與獨立音樂人黃俊Z,早前被裁定2013年7.1遊行時非法集結罪成,昨被判接受社會服務令80小時。控方要求取得3人的感化官報告,遭裁判官拒絕。 官拒控方取感化報告 控方在判刑後,要求取得3名被告是否適合接受感化或社會服務令的報告,辯方即指報告內載大量被告的私隱資料,反對控方取得報告。控方稱在上級法院的案件,控方可以這樣做,裁判官蘇惠德回應指上級法院的做法未必在下級法院通行,要求控方提出相關的實務指示。控方要求最後未獲接納。 陳梓進離開法院前表示不明白控方用意,猜測控方有意知悉其家人的資料。 控方案情指鍾健平(35歲)、陳梓進(29歲)及黃俊Z(35歲)參與2013年7月1日遊行至銅鑼灣崇光附近,推倒鐵馬及衝擊防線。 【案件編號:ESCC14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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