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市警隊過半年薪逾10萬
合法兼職收入高 「好仔當差」好
【明報專訊】多市警委會昨日公布﹐警隊的5000多名軍裝警察和3000多文職人員中,共有4125人的年收入超過10萬元,比去年多出1142人﹐比例超過一半﹐若不算文職人員﹐軍裝警員年薪逾10萬的比例可能更高。
但此次人數的暴增,與警委會採用的新計算方法有關,因為此次統計將警察的有償執勤(pay duty)收入首次算在其中,這就增加了544名警隊僱員也被列入10萬元榜中。
警委會的報告也承認,由於多倫多警隊一名一級警員的年薪已在90621元至98783元之間,只要該警員再加個班,或者做一些有償執勤活動,很容易就能夠達到年收入10萬元的標準。
在以上4125人中,收入最高的當屬總長布萊爾,他的年收入約為34.9萬元,再加2300多元的福利。而排在第二位的就是一名普通警員阿卜杜哈米德(Virani Abdulhameed),他去年收入24.4萬元,另加774元的福利。
警委會的報告稱,2014年多倫多警察收取的有償執勤報酬總共為2710萬元,平均每人收到8909元。警委會因此要求布萊爾對有償執勤制度進行徹底的審核。
不過支付給警察的有償執勤費用,並非來自警隊的開支預算,而是採取用者付費的方式,由聘用警察做有償執勤的機構支付,無論如何削減都不會直接影響警隊預算的規模。
對此多市中區華埠警民關係委員會會長黃嚴煥卿律師認為,有償執勤與警隊的人力資源安排有關聯,而人力資源安排則與預算息息相關。
「警察能夠去做有償執勤,是因為他們有連續幾天的休息,據稱這是為了讓警察連續多日的緊張工作之餘有放鬆休息的時間。但給你休息的時間裏你卻跑去兼差,那會不會休息不足影響到正常工作?或者反過來說,這樣連續多日的休息安排是否合理?」
黃嚴煥卿律師又認為,一些目前由警察來完成的有償執勤工作,完全可以交由普通市民來做。
「某些大型活動是強制性要求根據現場人數的多少,需要一定比例的警察來維持治安,比如加勒比狂歡節等。但一些道路施工的交通疏導也要警察?似乎沒這個必要。」
而多市警方32分局的張警長表示,警察協助施工人員維持工地周圍的交通秩序,是根據《公路法》在執行任務。
「只有受過專業訓練的警察,才清楚地知道,在何種情況下採取對應的措施。這些知識和技能,不是一個普通工人能掌握的。」
張警長指出,在可信度(accountability)與可靠程度(liability)上,普通市民無法與警察相比。
「由工人來指揮交通,萬一司機不遵守指揮呢?警察可以當即對該名司機做出檢控,而工人卻做不到。」
至於警察有償執勤的時薪數額較高的問題,張警長指出這是警察工會與市府相關部門達成的合約協議,警察只是照章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