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煙區吸水煙
去年5宗罰款
【明報專訊】近年不少食肆及酒吧都有提供水煙予客人,但在禁煙區內吸水煙屬違法。控煙辦去年接獲14宗與吸水煙有關的投訴,並對違例吸水煙者發出5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今年巡查至今亦發出3張傳票。
控煙辦昨公布去年違規吸煙數字,指去年共收到17,354宗投訴,較2013年微跌4%,並向違例吸煙者發出8027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傳票,數字較前年少6.2%。控煙督察去年進行逾29,000次巡查,較前年多約6%,除了跟進投訴,當中有17%為主動巡查違例吸煙黑點。
酒吧:水煙只供室外抽
控煙辦去年亦接獲14宗與吸水煙有關的投訴,並對此發出5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本報昨致電4間有提供水煙的食肆或餐廳,職員均表示如吸水煙必須坐室外座位。位於中環的Bloop Shisha Lounge酒吧主打提供水煙,職員指酒吧有約40個室外座位,若客人要吸水煙必須預訂室外位置,職員指水煙近年特別受20餘歲年輕人歡迎,「外國文化,亦有氣氛」,普通味道水煙收費約275元,特別味道則需逾400元。
禁煙區吸電子煙亦違例
控煙辦提醒,不少吸水煙者或誤以為比吸普通卷煙安全,但水煙所產生的煙霧含大量有毒化合物,包括焦油、一氧化碳、重金屬和致癌物,亦受條例規管。根據《吸煙(公眾衛生)條例》(第371章),在禁煙區內吸煙,包括水煙或電子煙亦屬違法,違者會被定額罰款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