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科案污點證人申覆核阻追究
【明報專訊】先科國際主席黃創光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案,當年引發廉署搜查6家報館。案件審結多年,曾擔任特赦證人的律師行文員被律師會追究。他向律師會提出事件相隔多時等4項理由,要求中止聆訊被拒,日前呈請司法覆核,冀「煞停」律師會追究行動。
申律師會撤紀律聆訊不果
根據報道,呈請人鍾錩權於區院審理的妨礙司法公正案,以特赦證人身分為控方出庭,供稱黃因串謀造市案被捕後擔心女秘書王佩詩向廉署「爆料」,遂參與向高院為王申請人身保護令。該案於2006年6月審結。
鍾於入稟狀指出,律師會於07年10月發信要求他解釋為何知道人身保護令申請屬虛假,仍然參與。他於12年3月更被投訴妨礙司法公正及作假誓章。去年5月,鍾向會方紀律審裁團申請永久中止聆訊,但本年1月遭否決。
鍾指事發於04年7月,距今10年半,不可能清楚記起事件的來龍去脈。而鍾在審訊遭各被告指摘為串謀者,且各被告除潛逃的黃創光,最終上訴脫罪,令案件變成黃與鍾串謀犯案。鍾卻無法聘請律師申辯,或傳召黃為他作證,審裁團若藉法庭供辭指控他,並不公平。
稱特赦限刑事 減做污點意欲
此外,鍾指廉署提供的特赦只限於刑事審訊而不限於紀律聆訊,將令其他人減低擔任特赦證人的意欲。
【案件編號:HCAL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