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紐約市將從今秋起﹐在兩個穆斯林假日關閉學校﹐但加國穆斯林學生估計暫不會享受到如此待遇。
紐約市長白思豪(Bill de Blasio)本周初宣布﹐學校在「宰牲節」(Eid al-Adha)與「開齋節」(Eid al-Fitr)放假﹐學生「將不必在紀念傳統節日與上學之間﹐作出選擇。」
加拿大穆斯林全國諮議會(National Council of Canadian Muslims)人權委員會負責人、勞工與人權律師法梅(Mihad Fahmy)表示﹐加拿大「距離這一步還很遙遠。」
根據加拿大人權法規定﹐學校不能處罰為慶祝特定宗教節日而缺席的學生。學生可以請假﹐在宗教節日不去上課﹐那就包括穆斯林的「宰牲節」與「開齋節」。
法梅表示﹕「教育局有責任方便兒童與學生﹐不要令他們為難。那是標準。」
對於教師﹐這些法律同樣適用。加拿大最高法院在1994年作出一項裁定﹐支持3名在猶太年曆贖罪日(Yom Kippur)缺席的教師﹐獲得一天的薪資補償。
極少有家庭為慶祝宗教節日希望放假﹐而去求助穆斯林團體。法梅處理的多數個案﹐涉及學生要求獲得禱告場所。
她並不認為﹐加拿大學校需要劃一承認穆斯林節日﹐只要學校允許個別學生放假﹐避免在這些日子安排學校活動或考試即可。
另一方面﹐不同的教育局以及個別學校﹐在對待放假請求、飲食、服裝或其他遷就包容性事宜方面﹐相當不同。
服務安省賓頓(Brampton)、卡列登(Caledon)與密西沙加市的皮爾區教育局(Peel District School Board)﹐為超過10個宗教團體﹐制定了一份多元信仰日曆。
從2005年開始﹐所有教育局的僱員﹐在學年開始便得到一份這種日曆。教師避免在這些節日規劃考試、安排校外考察旅行或其他重大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