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甘草演員李楓(原名李惠歡,圖)去年聖誕獨自飲酒後駕駛無牌車輛失事。她接受現場呼氣測試驗出酒精超標,返回警署多番「吹大機」,但未能提供正式呼氣樣本。她昨承認駕駛無牌車等兩罪,罰款1.1萬元及停牌兩年。 李楓(61歲)昨自行承認駕駛無牌車輛,及無合理辯解下未提供呼氣樣本罪。她說當日「自己同自己慶祝,飲大驉v。裁判官問及其職業,李表示一直當演員,但因香港電視未獲發牌而失業。 案發於去年12月25日下午,李駕駛私家車在將軍澳道失事撞燈柱,車輛茪鶠C警員到場查核車牌,發現牌照過期個多月,坐在司機位的李渾身酒氣。李接受「吹波仔」測試,驗出每百毫升呼氣量含61微克酒精,超標39微克。李因醉駕被捕,警誡下稱「拉我坐監喇,我想快曭薽峊齱v。她被帶返觀塘警署,卻未能提供進一步呼氣測試樣本。 【案件編號:KTCC9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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