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健康工房的三冬茶配方百分百為中藥,卻當成食品出售,結果涉違例管有無註冊中成藥。本報發現市面5款小兒中草茶中,只有1款「衍生」的「至尊精裝七星茶顆粒沖劑」有註冊為中成藥,其成分百分百屬中藥,但「余仁生七星茶」的成分與之九成一樣,只是多了小麥,卻聲稱屬食品無註冊。有中成藥業人士透露,政府曾「教路」只要在產品添加非中藥便不用註冊。
衛生署未有就「教路」作回應,另指添加小麥須個別審視需否註冊。立法會議員憂添加非中藥可免註冊,勢成監管漏洞。
明報記者 梁杏怡 邱雅錡 田青青
業界指政府「教路」 衛署未回應
據《中醫藥條例》,其中一個須註冊成中成藥的條件是產品「純粹」由中藥材成分組成,即全部成分屬中藥,否則有其他成分便不用註冊(見另稿)。本報檢視市面4款「七星茶」、1款「開奶茶」及1款「黑糖四物膏」產品的包裝及成分資料,當中「衍生至尊精裝七星茶顆粒沖劑」屬「正式註冊」(HKC)的中成藥,其7種成分「淡竹葉、u藤、蟬蛻、薏苡仁、稻芽、山楂及甘草」,全屬中藥材。
不過,「余仁生七星茶」有7種中藥成分與上述「七星茶」相同,只加了小麥,就沒註冊成中成藥;而「衍生精裝七星茶」則有4款成分與之相同,亦無註冊(見圖)。
「好幸福開奶茶」成分為淡竹葉等中藥材「提取物」,並加了蔗糖、糊精及膳食纖維等。另一款稱聲可改善女性經期不適的京都念慈菴「念妍方」黑糖四物膏,則在中藥外加了4種糖等。
衛署:須否註冊要個別審視
衛生署表示,無論「七星茶」或任何產品含中藥材並添加其他物料如小麥或食用糖等,均須個別審視,如產品符合《條例》中所述的中成藥定義,便須向中藥組申請中成藥註冊。
「衍生」發言人稱,已向衛生署查詢,對方回覆指「精裝七星茶顆粒沖劑」不需要按《中醫藥條例》註冊。余仁生發言人稱,其七星茶和開奶茶是食品,已符合營養標籤及不能聲稱「功能」、「主治」,又稱「灟d膏及涼茶等產品均含有多款藥食同源之成分」。生產「好幸福」產品的幸福醫藥指暫未能提供資料,京都念慈菴至截稿前未有回應。
有不願透露身分的註冊中成藥失敗的業界反映,政府曾建議他們更改配方,加入礦物質等非中成藥成分,便可變成非中成藥,業界舉例,「相信如果加個金桔或薄荷就OK了,政府就不會管」。香港中成藥製造商聯合協會理事長江志雄表示,曾聽聞衛生署有建議申請中成藥註冊的涼茶商,將有關產品轉做食品。
中醫:產品仍有藥效 或誤導消費者
中醫師公會會長關之義提出,若含中藥材的食品只加一兩種食材便可做食品,是誤導消費者,對真正中成藥不公平,且仍然有藥效,應予監管。他指「余仁生七星茶」另加小麥成分,不肯定是否屬中藥材的「浮小麥」。
註冊中醫師彭明慧稱,部分中草藥食品另加蔗糖、葡萄糖,雖不會影響療效,但易令小孩致胖,而「黑糖四物膏」取自四物湯的古方,藥效很重,應當中藥看待。
立法會中醫藥發展事宜小組委員會成員郭家麒表示,若產品的其中一種成分並非中藥材便不用註冊,等同在產品中加糖便可避過法例,如同沒有監管,屬法例「大漏洞」,憂對市民健康構成風險,他計劃在立法會建議檢討條例。
江志雄稱,中成藥註冊審批期長,不少業界轉投不需註冊的保健產品行列,但若再對中藥材食品另加規管,是進一步扼殺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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