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暴力慣犯提早假釋 哈珀矢言快將立法
(魁省維多利亞維爾12日加新社電)聯邦政府將引入法案﹐旨在阻止暴力慣犯在服完三分之二刑期後提前獲釋。
哈珀周四訪問魁省維多利亞維爾(Victoriaville)時宣布﹐政府會「很快」引入這部新法。那來自保守黨2013年施政報告的一項承諾。
哈珀說﹕「我說得已夠清楚。正義不只是給被告﹐也要給受害人。」
按照現行法例﹐如果聯邦囚犯有固定刑期﹐最後三分之一可在社區服刑﹐期間需受監督及遵守適當條件。
但醞釀中對《懲教及有條件釋放法》(Corrections and Conditional Release Act)的修訂﹐將嚴格限制聯邦慣犯的依法釋放﹐假如這些罪犯早前量刑達到5年或以上﹐罪名涉及嚴重暴力成分。
哈珀稱﹐暴力犯為害加拿大人﹐多次暴力犯罪的人卻能得到提早釋放﹐這不可接受。
他說﹐聯邦政府落力保護加人家庭﹐維護街頭與社區的安全﹐確保受害人權益高於罪犯權利。
哈珀表示﹕「我向大家保證﹐從現在起﹐受害人將獲得更大的尊重?同情﹐以及他們應有的正義。」
總理周四出席一場圓桌論壇﹐也研究對《刑事法》(Criminal Code)的其他幾項可能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