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曉明肖像被盜用 索償逾30萬人民幣
[2015.02.13] 發表
【明報專訊】黃曉明因北京一間醫院門診部出版的雜誌擅自使用他的肖像作為內頁插圖,提出起訴及索償。昨日通州法院受理他的肖像權、名譽權被侵犯案件,黃曉明要求醫院門診部公開賠罪道歉,並賠償他各項損失,合計30多萬人民幣。黃曉明指醫院門診部擅自使用其肖像,作涉嫌侵權雜誌的內頁插圖,又對所經營範圍內的醫療項目作商業宣傳,並配有「治包皮包莖」、「韓式微創無痛包皮術,小手術也要做精細」等文字。被告將他的照片置於雜誌內頁,容易使人對他產生誤解,會誤認為他與被告的醫療手術有關,使他的社會評價相應降低,亦涉嫌侵犯其名譽。
娛樂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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