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買樓成情侶壓力 四成寧願延遲婚期
【明報專訊】本港樓價高企不下,不少情侶雖有結婚打算,但礙於要「上車買樓」而一再卻步,不敢結婚。明愛向晴軒在今年1月至2月期間,訪問174名20至50歲市民,當中八成人(146人)有伴侶,有伴侶受訪者中,七成認為必須「先買樓後結婚」,有近四成表示若5年內未能置業,便會繼續延遲結婚,直至「上車」為止。有情侶為置業結婚,男方不惜深夜兼職,希望3年內能與女友共築愛巢。
向晴軒「飛越愛情輔導服務」的調查中,逾八成受訪者為20至35歲適婚人士。調查發現,受訪者為求婚前買樓,不惜犧牲與另一半相處的時間,努力掙錢,逾七成有伴侶的受訪者平均每日工作時數達13小時,超時工作情G嚴重,逾五成受訪者平均每日只有約一小時二人共處時間,團體指這些情G容易令關係出現危機。
為置業身兼數職 日睡3小時
26歲的阿龍及24歲的阿欣拍拖近3年,兩人每月收入共16,000元,阿龍除正職船務工作外,一星期更有數天從事搬運、便利店等兼職工作,大多在晚上或凌晨開始至翌日清晨,僅睡3、4小時後便需再投入工作,而每月可多掙5000至6000元。現時兩人儲蓄達15萬,最終目標是在3年內能儲40多萬首期。
為盡快實現置業夢,兩人每星期的見面時間僅得8小時,女友阿欣指仍可接受,因現時為「搏殺時期」,兩人曾因置業問題與彼此家人有分歧。兩人雖有結婚生育計劃,但坦言「未有樓都唔敢生」,現已較原定的結婚年齡推遲了3、4年,若3年後都未能「上車」,會考慮申請公屋或與家人同住。
社工馬穎兒指出,中國人傳統觀念要成家立室,近年社會鼓吹買樓,令情侶受壓,該中心愛情輔導服務中,兩成求助與置業或財政分配有關。馬穎兒表示「先上車後結婚」已成為情侶間的壓力,個案中曾有男方家人出手幫助付首期,但要求女方簽下婚前協議,若5年內分手物業歸男方,終令女方承受巨大壓力需求助社工。
社工:不應茞曾 應投資關係
馬穎兒建議,情侶間應考慮雙方的經濟狀G,量力而為,不應只茞援饃B「錢」,更應投資於兩人的戀愛關係上。若二人長期沒有共識而維持於「後拍拖」,即拍拖逾兩年,感情不進不退的膠茪徆篔V狀態,關係出現危機的風險將會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