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闖私人樓頂攝影 危險兼犯法
【明報專訊】很多攝影發燒友為了捕捉美麗的一剎畫面,不惜犯險攀上高樓大廈的樓頂,多市警方便提醒攝影愛好者,切勿隨便擅自闖入市中心私人建築物攝影,除了危及到個人安全外,擅闖者往往觸犯了法例而不自知。
警方表示,2008年便有拍友為取景,闖進多市一座已荒廢的建築物,從樓頂墮下身亡,而去年一名青年與友人私自闖進多市一座已荒廢的建築物,被附近的高壓電纜電死。
警方表示,兩宗案件帶出了近日愈趨普遍的擅闖入私人地方問題,譬如不少攝影發燒友喜歡到建築物樓頂拍照,從高處拍攝四周景色。
52分局社區回應組警員霍普金森(David Hopkinson)指出,只要事先獲得批准,登上建築物樓頂拍照才不會觸犯法例。
然而若刻意把通往建築物樓頂的門鎖破壞,以及在未有允許下擅進樓頂拍照便是違法。
擅進建築物樓頂除了觸犯擾亂公安的罪名外,還對自身的安全構成危險。52分局社區回應組警長麥克杜格爾(Robert McDougall)表示,即使是建築地盤未有上鎖,登上未竣工的建築物內拍照,完全忽視了工地的安全。
他續說,擅闖建築物的拍照人可能得到一幅美麗的圖畫,但是往往是得不償失的,要面對檢控,亦可能會受傷。
3人闖天台被捕 檢爆竊工具
社區回應組於本月2日便接獲舉報,有3人擅自闖入市中心威靈頓街18號一層建築物的天台,警方馬上派員到場調查,警員在場發現了3名可疑人物,其後還在3人隨身的物件中檢獲了爆竊工具,3人其後被警方控以爆竊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