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男為300元運毒囚8年
官:父母望子女正直 不望賺大錢
【明報專訊】15歲輟學少年為300元酬勞販運0.78公斤K仔,昨在高院承認販運毒品罪名,判囚8年。法官判刑時指販毒是嚴重罪行,但亦勉勵被告,說為人父母可接受子女成績不好,亦不會期望子女給他們很多錢,但父母一定不會接受子女作奸犯科,只希望子女堂堂正正。法官更茬Q告保留祖母撰寫的求情信,出獄後放在錢包警誡自己。
官:見你咁細同你講兩句
犯案時14歲、現年15歲的被告李駿逸,案發前曾任侍應,時薪45元,但案發期間失業。根據案情,被告於去年6月21日下午約6時半遭警方截查,警方在被告手提紙袋內搜出4個膠袋,內有0.78公斤氯胺酮,零售價值11.3萬元。法官陳慶偉判刑後說,「見你咁細同你講兩句」,指父母只期望子女做個堂堂正正、有用及守法的人,又指祖母在求情信為他說盡好話。據悉,一直照顧被告的祖母在求情信中,為被告犯案感到自責和痛心。
運0.78公斤K仔 值11萬
被告警誡下表示「等錢使先幫人運毒」,事發前他在酒吧認識男子「阿成」,阿成問他是否想賺錢,被告說想並將手機號碼告訴對方。被告後來接到阿成來電,吩咐被告往荃灣港鐵站對面西樓角公園拿一袋東西,接茤馱E龍灣麗晶花園等候顧客取K仔,其間被警方截查。
祖母寫求情信 官籲保留警誡自己
辯方求情時呈上被告及其祖母撰寫求情信,稱被告來自破碎家庭,年少無知誤交損友,事發時被告知道那些是毒品,但不知事件嚴重性。被告輟學後曾當侍應,事發時失業,受人唆擺下犯案,現已十分後悔,希望日後有機會再讀書。被告的父母亦有反省,承諾日後會花多些時間照顧被告,故被告重犯可能低。
【案件編號:HCCC46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