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透露接濟人 招顯聰保釋金500變5000
【明報專訊】曾闖軍營的「港人優先」前成員招顯聰被指於去年「佔旺」期間涉襲警等。他昨日否認控罪,申請保釋時稱居無定所,生活靠社運朋友接濟,遭主任裁判官再三追問其社運朋友的姓名,「邊個朋友呀?咁好?介紹畀我呀!」,又稱「你唔係好多社運朋友咩?叫你曭戴B朋友畀個地方你住啦」。由於招拒絕透露友人姓名,其保釋金由500元加至5000元。
涉襲警下月審 須宵禁
控罪指出,被告招顯聰(30歲)去年10月17日,於旺角彌敦道近山東街交界琤芼行附近,故意阻撓、抗拒及襲擊5名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控方透露,案發時招戴茪荈妓棺頧釋酸竣閮噬u,被警察拘捕時掙扎,踢同一名警員3次。他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9日開審。
稱社運朋友接濟 官:介紹畀我呀
沒有律師代表的招顯聰昨申請保釋時稱,現時沒有固定職業,閒時打散工。主任裁判官練錦鴻隨即查問其收入來源,招回應主要由社運朋友接濟。練官再三追問「邊個朋友呀?咁好?介紹畀我呀!」招拒絕。練官遂解釋,想了解招的財政狀G,以便定保釋金的金額。惟招堅拒透露社運朋友身分,練官終批准招保釋,但將保釋金由原本的500元「加價」至5000元,其間招需於每晚9時至翌日早上6時實行宵禁。
招顯聰一度因沒錢繳交保釋金而被還押,最後在一名牧師協助下籌足保釋金。惟他其後向練官稱,已沒居住於早前報稱的地址,現時居無定所。練官說﹕「你唔係好多社運朋友咩?叫你曭戴B朋友畀個地方你住啦!」招最後因沒能提供確實地址而再度被短暫收押。
擾攘數小時後,招獲朋友提供住址作為宵禁地方,但練官一度以該地址是辦公室大樓為由拒絕接納,結果在招該名朋友以1000元任人事擔保下,練官批准招的保釋申請。招顯聰在庭外批評練官刻意刁難,無意讓他保釋,故提出多項無理要求,企圖將未能保釋的責任推卸在他身上。
【案件編號﹕KTCC58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