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健全重病者可否安樂死 最高法院明日裁決
(渥太華6日加新社電)加拿大最高法院周五就醫助死亡作出裁決﹐20年前﹐它已否定垂死者醫助死亡的議題。
這次最高法院再次探討﹐精神健全、但身患重病的人﹐在尋求加速死亡方面有何權利﹖
案件圍繞兩名卑詩省婦女﹐她們都已離世﹐兩人一度希望﹐在醫生協助下結束生命。
泰勒(Gloria Taylor)患有神經退化疾病﹐最終死於感染。89歲的卡特(Kay Carter)前往瑞士﹐接受安樂死。
泰勒2012年在初級法庭贏得憲法豁免權﹐獲准醫助死亡﹐但裁決隨後推翻。加拿大最高法院1月決定事件和解﹐等於檢討1993年羅德里格茲(Sue Rodriguez)案件裁決。
羅德里格茲患有肌萎縮脊髓側索硬化症(ALS)﹐最高法院拒絕她醫助死亡的請求。法庭審理她的案件後﹐很多事情已有改變。
民意調查顯示﹐多數民眾支持醫助死亡﹐給末期重病患者解脫。
高等法院院去年10月聽取卡特案時﹐公眾在聆訊前兩小時開始排隊﹐等候旁聽審訊﹐法院大廳需要添加座位。
但基本上﹐這個問題沒大變化。
1993年的裁決﹐法庭否定醫助死亡的做法﹐但法官意有很大分歧﹐9名法官有4人持異議。
1993年代表反對方撰寫判詞的麥克拉克蓮(Beverley McLachlin)﹐今日是首席法官。
政府對醫助死亡立場明確﹐總理哈珀曾說﹐國會決定保持現有法律﹐拒絕幾份要求修例的私人法案。
防止安樂死聯盟(Euthanasia Prevention Coalition)律師謝爾(Hugh Scher)周三發出新聞稿﹐呼籲法庭尊重民選代表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