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華社昨日連發3文,批評微信對於公眾號抄襲的狀况「不作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立新援引侵權責任法,指微信平台若接到舉報依然不及時撤銷,則會附有連帶責任。
新華社的3篇文章,包括〈微信公眾號:「1人原創,99人抄襲」 緣只為抄成「大號」掙鈔票?〉、〈原創者:面對「李鬼」,只能一聲嘆息〉及〈微信,你真的拿「抄襲」沒辦法?〉。
文章指出,微信上無論是大眾媒體還是個人媒體,當中「1人原創,99人抄襲」,成為了微信公眾號的真實寫照。數據顯示,80%的用戶從朋友圈中獲取訂閱號文章,而非自己從訂閱號內篩選,這讓依靠抄襲累積巨大用戶基數的「大號」更容易吸引訂戶。起初原創者都寄望微信平台能夠刪除抄襲者,但舉證難、處理慢、刪除少、懲罰輕,加上高昂的協調和申訴成本,投訴維權變成一件性價比很低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