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衛生廳對大陸中醫採「奇招」 過期不答辯「任由」索賠6億
安省中醫聯合會對此感雀躍
【明報專訊】安省中醫聯合會等多個團體及4名中醫索賠6億的民事訟案,辯方安省衛生廳及安省中醫師及針灸師管理局目前採取了「令人意外」的應對方法,在法庭遞交答辯書的期限過後,仍不提出答辯。
原訟一方說﹐安省高等法院已向安省衛生廳及中醫師及針灸師管理局發出「應訴過期通知」(Noting in Default),如省衛生廳不就此提出理據推翻此「通知」,法庭可在辯方缺席下宣判。
法律界人士對省衛生廳的做法感到奇怪。她說,辯方若不答辯,法庭是會按原訟人的要求作出判決,即省衛生廳及中醫師及針灸師管理局要賠償6億元予安省中醫聯合會等。
但她補充說,省衛生廳若要提出推翻「應訴過期通知」,甚至推翻法庭的Default Judgement,也不是困難的事,法庭一般都會批准。
這位法律界人士說,這事的確令人奇怪,省衛生廳和中醫師管理都有律師,沒理由對索賠6億的案件不理會,反之原訟人並沒聘用律師處理此案,只用法律代表。
原訟人安省中醫聯合會等團體昨在新聞會上公布此案進展時,對辯方逾期未交答辯書予法庭顯得雀躍。
安省中醫聯合會共同主席劉世極在新聞會上指出,安省中醫聯合會等多個團體以及4名中醫在去年12月正式採取法律行動,控告安省中醫師及針灸師管理局和安省衛生廳,並要求賠償6億元的經濟和精神損失。
這是自安省中醫師及針灸師管理局在2013年4月1日正式規管安省中醫和針灸行業以來,業內發起的第一宗要求索賠的民事訴訟案。
他又指出,由於安省中醫師及針灸師管理局和安省衛生廳未能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向法庭提交辯護書,法庭已在本月13日向被告正式發出了「應訴過期通知」。被告在現階段除了提出推翻「應訴過期通知」的動議之外,不能採取任何其他行動,安省中醫聯合會以及其他原告目前不需要採取任何實質性的行動。他預期法庭將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進行判決。
賠償包括經濟名譽損失及懲罰
安省中醫聯合會共同主席袁曉寧在談及索賠6億元的計算方法時指出,索賠金額包括了經濟損失、名譽損失以及傷害性和懲罰性的賠款。
根據劉世極上周六的說法,自安省中醫師及針灸師管理局在2013年4月1日正式規管安省中醫和針灸行業以來,估計省內有1,000名中醫無法在管理局註冊,他們因此而不能合法地在安省行醫,從而在經濟、精神和信譽等方面遭受嚴重的損失。
以每人遭受經濟等各種損失高達60萬元來估算,1,000名中醫遭受的各種損失總計高達6億元。
安省中醫聯合會的法律代表胡商指出,安省中醫聯合會以及其他原告對安省中醫師及針灸師管理局和安省衛生廳提出反控的理由是:安省中醫師及針灸師管理局對安省中醫和針灸行業的規管已對來自中國大陸的中醫群體構成了系統性的族群歧視。
原告提出的有關遭受族群歧視的事實包括了以下方面:第一,在規管條例通過之前的諮詢過程中遭受歧視;第二,在安省中醫師及針灸師管理局過渡委員會的成員組成和高層管理人員的人事安排方面遭受歧視;第三,在註冊資格方面遭受歧視。
針對安省中醫師及針灸師管理局的註冊條例,胡商在列舉其具有歧視性的條款時指出,來自中國大陸的中醫普遍存在英語不好,但專業水平高的特點,註冊條例在英語方面設置過高的要求,甚至比其他醫療行業的語言要求更高。